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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关于一法一决定检查情况汇报,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重要工业控制企业的设备和控制系统国产化程度有待提高
  • 点击数:7456     发布时间:2017-12-24 2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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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听取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小编特地整理部分内容,和大家及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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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听取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小编特地整理部分内容,和大家及时分享!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2012年12月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6年11月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根据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7年8月至10月对“一法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五个重点:一是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情况;二是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三是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及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情况;四是治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的情况;五是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查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相关违法犯罪的情况。

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着力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一是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摸底排查工作,对1.1万个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抽查和技术检测,完成了对金融、能源、通信、交通、广电、教育、医疗、社保等多个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整改建议4000余条。二是开展网络基础设施防护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网络基础设施摸底工作,全面梳理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目前全行业共确定关键网络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11590个。2017年以来,监督抽查重点网络系统和工业控制系统900余个,通知整改漏洞78980个。三是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已累计受理备案14万个信息系统,其中三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1.7万个,基本涵盖了所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时,对纳入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开展常态化检查,近年来累计发现整改各类安全漏洞近40万个。四是建立通报预警机制。公安部牵头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通报预警机制,通报范围已覆盖100个中央党政军机构、101家央企、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也都建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实时通报处置各类隐患漏洞。教育部建立了教育系统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已累计通报处置安全威胁3.5万个。五是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协调联动平台建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技术支持和协助机制,不断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协调联动能力。六是大力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大型互联网企业专项保卫行动、网站安全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整改了一批网络安全深层次问题和隐患。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打击侵犯用户信息安全违法犯罪

全面落实网络接入(网站备案和域名/IP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名制办理要求,凡用户不提供真实信息的,运营者不再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五年来,组织电信企业对3亿多未实名的老用户进行补登记,对拒不补登记的1000余万用户依法暂停提供服务。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有关部门指导各网络运营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等重大操作的申请、使用和有效期实行严格管理,从工作流程上防止用户信息的批量泄露。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维护网络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网络安全意识亟待增强

许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受到网络攻击只是小概率事件,对可能受到的网络攻击的危害性缺乏认知。在信息化方面“重建设、轻安全;重使用、轻防护”,缺乏主动防御意识,不愿在安全防护方面进行必要投入;在处理业务信息系统可用性和安全性的关系时,往往更重视可用性,在二者有冲突时,往往会降低安全性要求。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不能从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网络安全,没有把网络安全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和部门工作重要议程,或者只是口头上重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网络安全基础建设总体薄弱

一是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滞后。网络安全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感知安全态势是做好网络安全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知道风险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风险,什么时候发生风险。但不少省份尚未启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不能实现对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的全天候实时、动态监测。是容灾备份体系建设总体滞后。不少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重要数据进行异地容灾备份,而仅仅采取了一些简单的数据备份措施,有的甚至尚未进行过容灾备份,不能有效应对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在有些省份,多数重要信息系统未按法律要求进行异地容灾备份。三是重要工业控制企业的设备和控制系统国产化程度有待提高。一些重要工控企业对外国技术依赖严重,不仅生产控制系统由国外公司建设,配套的网络及安全设备也采用国外产品,网络及安全设备的配置由外方人员操控,企业内部人员甚至不掌握安全设备配置和管理权限。在有的省份,重要工控企业的生产控制系统国产化率不足20%。四是应急预案流于形式。有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侧重于设备设施障碍的排除,针对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网络空间安全事件的内容较少;有的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应急预案长期未修订,已不能应对当下的网络安全事件;许多单位由于应急演练相关条件不足,未真正举行过应急演练;不少地方和行业用于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经费不足,发现了问题后,往往因经费缺乏不能及时解决。

(三)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突出     

为了解网络运行情况,执法检查组委托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对随机选取的120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60个门户网站和60个业务系统)进行了远程渗透测试和漏洞扫描。该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本次远程测试的120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共存在30个安全漏洞,包括高危漏洞13个,其中某省级部门互联网监管综合平台存在越权上传、越权下载、越权删除文件等3个高危漏洞,严重威胁了系统及服务器安全,也存在严重的用户信息泄露风险。远程检测还发现,多个设区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存在页面被篡改风险。执法检查组现场抽查时发现,许多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留存网络日志,这可能导致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无法及时进行追溯和处置;有的单位从未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面临的网络安全态势缺乏认知。检查还发现,在许多单位,内网和专网安全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单位对内网系统未部署任何安全防护设施,长期不进行漏洞扫描,存在重大网络安全隐患。随着各地区各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化、在线化、远程化趋势更加明显,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万人调查报告”显示,“一法一决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多项制度落实得并不理想,有52.5%的人认为执法部门保护用户信息的成效一般或者不好,不少人反映,在发现本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滥用后,举报难、投诉难、立案难现象比较普遍。许多受访者反映,当前免费应用程序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问题,但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监管和依法惩处。检查发现,有的互联网公司和公共服务部门存储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安防技术严重滞后,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和盗用。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少数“内鬼”为牟取不法利益铤而走险,致使用户信息大批量泄露。当前在一些地方,利用网络非法采集、窃取、贩卖和利用用户信息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五)网络安全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网络安全监管“九龙治水”现象仍然存在,权责不清、各自为战、执法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法律赋予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履行不够顺畅。一些地方网络信息安全多头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但在发生信息泄露、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等信息安全事件后,用户又经常遇到投诉无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问题。    

(六)网络安全法配套法规有待完善     

不少单位反映,作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不少内容还只是原则性规定,真正“落地”还有赖于配套制度的完善。    

(七)网络安全人才短缺        

几点建议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二)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要按照网络安全法“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的要求,坚持一手抓网络和信息化发展,一手抓网络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加快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    

(四)着力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六)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统筹协调     

要落实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加强网络安全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责界限和接口,形成网信、工信、公安、保密等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既要防止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又要避免执法推责、管理空白,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有效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     

(七)加快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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