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2011年5月9日
湘潭高新区阔步迈进“十二五”
湘潭市市长史耀斌(左二)参观湘潭高新区政务大厅
湘潭市市长史耀斌,湘潭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肖克和、管委会主任刘硕科等为钢丝绳项目开工剪彩
世通优力创中荷合资公司合资合同及入园协议签字仪式
湖南胜利钢管(湘钢)有限公司签约仪式
湘潭高新区创新大厦
“十二五”开局之时,也是湘潭高新区全面启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之际。对于湘潭高新区而言,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今天的湘潭高新区人,正意气风发,用智慧与汗水,在创新创业的热土上续写着高新创业、业创新高的美好篇章。
改革创新强动力
加快湘潭高新区的发展,将湘潭高新区打造成创新型特色园区,已成为湘潭市委、市政府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也纳入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的重大战略部署。
2010年9月,湘潭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置换了湘潭高新区的发展空间,将双马镇、板塘乡划入湘潭高新区管理,产业发展空间得到有效拓展。2011年,湖南省省长徐守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4次提及湘潭高新区,一次是肯定湘潭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的成绩,一次是寄予湘潭高新区提升发展水平的期望,两次是部署湘潭高新区风电、钢材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赋予了湘潭高新区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
今天,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湘潭高新区人认识到,要承担湖南省、湘潭市的战略任务,人是决定因素,盘活机制则是关键环节。唯有改革创新,才能激发出湘潭高新区人的精、气、神,为园区建设铸就新的活力与动能。
一是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湘潭高新区通过科学设置内部机构,打破“三定”(定职能配置、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僵局,将人力资源优势集中到服务园区、服务企业上来,引进了一批专业性较强的人才;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实行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根据岗位分析、岗位评价进行岗位填充和优化,按岗定酬,岗变薪变,待遇向产业服务和开发一线的岗位倾斜,采用岗薪制和年薪制相结合的办法,将岗位待遇与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量化考核得以真正实现。目前,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正着手引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等先进理念,进行系统的企业形象设计(CIS)设计,旨在昂扬员工的斗志,把创造、创业、创新的活力激发出来。
二是创新园区投资建设模式。湘潭高新区变政府投资为企业投资,面向市场,以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模式,盘活资产,实现滚动开发。一方面湘潭高新区以园区公司为业主单位,通过为入园企业或招商项目平整土地、搞好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代建厂房等,破解了园区企业建设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更为园区企业的发展赢得了速度和效益;另一方面,以园区公司为融资平台,筹措开发建设资金,该公司成立8年以来,通过银信借贷、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转让等方式,先后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改扩项目融资80多亿元,有效破解了园区及企业融资难题,加快了开发建设速度,推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三是创新社会事务管理模式。湘潭高新区的主要任务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教育、卫生、畜牧水产等社会事务工作不是园区的“主业”,然而如果管理不好却会影响园区整体发展,而这些社会事务需要专业人才队伍来管理。于是,湘潭高新区管理者们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将所托管范围的这些社会事务“反托管”给岳塘区,建立与岳塘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集中精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为适应新的开发建设需要,湘潭高新区将加快乡、镇体制改革,建立基层组织服务园区征拆、建设的快速反应机制,构建引导村、场经济组织参与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及产业配套服务发展的新模式,努力形成社会事务管理助推园区产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我们将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以公司化模式、市场化手段创新园区开发机制,优化重组资源,朝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集团化方向运作,推动高新大发展;以改革的方式多元融资,掀起开发建设新高潮;同时规范、高效行使市级下放的管理职权,进一步优化环境,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湘潭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肖克和说。
政策扶持焕活力
2011年初春,“园区就是特区”的理念在湘潭高新区落地开花,这让期盼已久的湘潭高新区人为之兴奋。
最近,湘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明确湘潭高新区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加快发展的意见》,按照“园区事项、园区办结”的原则,将54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经济管理权授权于湘潭高新区,相关的行政管理权(含执法权、收费权)全部在湘潭高新区内实施。市级经济管理权和部分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对于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湘潭高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