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将新闻进行到底
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55 起,增长38%,涉案金额243 亿美元,增长近8 倍。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制造”频频遭遇外国贸易摩擦,中国企业倾销商品的案例已位居美国反倾销案榜首。
在这些案件中,知识产权已然成为中美贸易的最大挑战。比如,17家中国木地板企业因小小的“地板锁扣”卷入知识产权漩涡、中国的光伏企业被调查,等等。
国际贸易的战场上,如何应对知识产权诉讼?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雷德、美国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艾克斯美国律师,及国内的知识产权学者和律师们,就科技创新全球化进程中,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倾销法律实务展开讨论。
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增多 败诉率达60%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平表示,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业内通常所说“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的通俗称谓,该条款的核心内容主要是调查进口中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实践中,有90%的相关调查为专利侵权。近些年,由于我国不少是以出口贸易为主的制造业企业,因其产品物美价廉对美国本土企业形成了极大冲击,因此美国政府利用“337条款”对中国出口企业展开调查,一旦中国企业被美方认定为侵权,该企业相关产品将可能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而且该国同行业的同类商品也可能永远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据张平介绍, 截止到2011年,“337调查”总共发生了825起,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是65个,以中国大中华地区为主。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涉案企业多达152家,涉及下游企业则高达上万家,而被调查对象大部分是向美国出口势头迅猛的企业,如联想、东风、福田、长虹、南孚、中化等大型企业。通常我国被调查企业一旦上诉也是败多胜少,在已判决的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在张平看来,“337调查”的制度设计是有问题的。在“337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是被申诉一方胜诉的,或者说调查是不成立的。经过统计,没有发现被侵权的占18.24%,和解的占39.36%,原告撤诉的占7.7%,而真正构成侵权的占不到三分之一。“如果这样,‘337调查’有可能被申诉人滥用,而被申诉人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又没有充分的抗辩权,这将导致很多产品被‘337调查’,从而设置了第一道进入美国市场的壁垒。”她说。
此外,她认为在“337调查”中,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成本严重失衡。申诉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只要递交申请即可。而被申诉人在收到文件20天内就要答辩,国外被申诉人可以延长到30提案。“但30天对美国制度及各种情况不了解的人肯定不够,跟申诉人在准备上是不平衡的,而且诉讼费用高,特别是调查取证阶段美国律师的费用。”
她还提出,如果调查结果是不构成侵权,法律是否应给无辜者赔偿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去考虑在‘337调查’制度上进一步的完善,能够不对其他国家的企业构成歧视。希望它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和贸易全球化方面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张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