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出通知,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对2010年至2011年4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发电接网工程进行补贴。
通知中提到,此次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通知中强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此次电价附加补贴解决。
记者了解到,此次补贴涉及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内蒙古、西藏、四川等七个省份。中广核、大唐电力等部分分公司以及中海油新能源化德风电有限公司均在补贴名单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