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军首先阐述了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他说,长江流域地域广阔,水系众多,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同时,长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国七大流域中位居前列,加强长江流域水环境监管,对于全流域乃至全国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证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重点流域整治的重要一环,是保护长江水质的重要工作,是促进污染物减排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长江流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开展好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张力军指出,本次行动是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重点流域执法行动,也是长江流域第一次大规模执法行动。共涉及10个省、直辖市,重点范围是长江干流及其10条主要一级支流,即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沅江、湘江、汉江、赣江。主要任务包括:一要摸清水质情况。对辖区内长江干流及10条主要一级支流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尤其是出境及入境水质;对辖区内长江干流及10条主要一级支流沿岸各类废水排污口进行监测,分析化学需氧量、氨氮及主要特征污染物。二要摸清水量情况。主要是长江干流及10条主要一级支流接纳废水总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三要摸清排污口数量。主要是向长江干流及10条主要一级支流直接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市政排污口数量。四要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直接向长江干流及10条主要一级支流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进行严肃处理。
张力军最后对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加强领导,组织好行动。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长江行动,要将其作为第一季度环保执法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做好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工作经费。同时,要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行动有关情况。第二、严厉查处,整治好违法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排污口,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规范排污口设置;对工业企业的偷排口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导致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第三、克服困难,完成好任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要发扬中国环保精神,克服人员少、仪器旧、缺少交通工具等困难,千方百计按时限要求完成好此次行动。同时,还要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第四、加强宣传,做好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长江行动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环保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据悉,长江流域干流及其10条主要支流的10个相关环保部门将于2月底,统一部署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环境保护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相关省、直辖市环保局(厅)、环保督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共287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