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11月2日在全国政协专委楼会议室召开了矿业行业协会座谈会,14个协会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乌荣康常务副会长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会议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把握矿产资源发展形势,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需求强劲拉动下,矿业发展出现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产量大幅度增长,矿产品价格近几年来连创新高,经济运行呈现高位态势,矿产资源的价值和稀缺性得到了市场认同,市场配置资源上了一个大台阶。特别是石油、铁矿石、煤炭等矿产品贸易,已成为涉及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战略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制约国内经济发展的"瓶颈"。要审时度势,抓住目前发展的大好机遇,深化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乌荣康常务副会长就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资源有偿使用运行机制、资源税制改革、提高资源利用率等问题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气、煤矿权设置,在矿井立体范围内,原则上应设置一个开采主体。对于没有抽放煤层气价值的矿区退出探气权。
2、对于国家规划区资源进行科学整合,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充分考虑煤炭工业总体生产布局和发展速度,有效控制矿权的投放量和投放速度。
3、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面,要充分利用煤炭管理部门了解煤炭资源管理的特点,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作用。
4、建立符合宏观调控需要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审定国家重点生产矿区、规划矿区和实行保护性开采煤种的范围,建立分矿种矿产资源评审中心和评审制度,加大对煤炭资源基础地质工作的投入。在矿产资源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协会将积极为政府做好服务,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煤炭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