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
关注中国自动化产业发展的先行者!
CAIAC 2025
2025工业安全大会
OICT公益讲堂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资讯频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点击数:939     发布时间:2011-07-29 16:55:00
  • 分享到:
关键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节能技术改造△ 资金 管理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热点新闻

推荐产品

x
  • 在线反馈
1.我有以下需求:



2.详细的需求:
姓名:
单位:
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