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8日15时,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曹子娟和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网三网联合访谈,就“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668899、惠阳、生活巧克力]: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新小额贷款政策提出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具体有哪些新的规定?
[曹子娟]: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是人民银行一直积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小企业在每年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占到全部新增就业岗位的99%左右,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从2004年开始,人民银行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入手,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调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主要政策规定是,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当年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同时,财政对经办银行发放上述贷款产生的呆坏帐损失给予10%的补偿和每笔0.5%的手续费补贴。
但是从实践来看,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还是要加大。我们初步考虑,拟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符合条件、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适当提高贴息贷款额度;二是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