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中国自动化产业发展的先行者!
2024
2024中国自动化产业年会
2023年工业安全大会
OICT公益讲堂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本站动态

资讯频道

合同能源管理,离春天还有多远?
  • 作者:宋慧欣
  • 点击数:1982     发布时间:2011-09-07 15:31:00
  • 分享到: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节能商业模式,能够帮助能耗企业实现对节能项目的“零投资”,以实现节能服务公司、能耗企业以及环境效应的共赢。合同能源管理(EMC)引入我国已有15年,但是这种商业模式一直以来在中国的发展却并未如所愿的那样成功。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以及税务总局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通过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发展。事实上,在《意见》出台之后,相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2010年以来,文件数量之多、内容之具体、力度之大,属历年之最。很多专业人士认为,这将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快速发展的新起点。

    扶持政策不断升级

    根据四部委去年4 月出台的《意见》,国家将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完善相关会计制度、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四大举措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扶持政策迅速得到落实:财政部于去年6月明确,安排20亿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随后,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奖励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以上(工业项目500吨以上)的EMC项目,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不低于60元。

    今年年初,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暂免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给予“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6月24日,财政部公布《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十二五”期间,政府将对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项目,东部地区按240元/吨标准煤,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部分地区的扶持力度更是大幅“加码”。以北京市为例,中央对EMC项目按年节能量每吨标准煤奖励240元,要求地方配套不少于60元。北京则将地方配套标准提高到260元,中央和地方奖励合计达500元。同时,对暂不具备国家审核备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北京市地方审核后也可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标准为每吨标准煤奖励450元,或按项目投资额的15%、20%给予奖励。

    推进仍面临种种问题

    在各项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节能服务企业数量巨增。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公布的数据,到今年3、4月份第二批备案的节能公司已经有983家,现在进行第三批备案,预估今年年底可能会到1500到2000家。节能服务业虽然实现了数量上的爆炸式增长,但产值却增长有限。从整个能源领域的节能状况看,规模和深度远远不够。甚至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共同拿出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20亿资金,都未能完全发出去。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进,仍面临种种制约因素。

    首先,用户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不足。国家在这方面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没有把节能看做国策之一,没有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创新机制,没有看到是实施节能的重要途径。甚至一些企业也把合同能源管理仅仅看成了设备销售的分期付款,使得这项业务并未像想象得那样受到欢迎。许多用能单位对自身用能的状况、对可以应用的节能技术、节能空间和节能效益知之甚少。不知道自身浪费了多少能源,不知道有多少被浪费的能源可以利用,不知道由此可以产生多少效益,对节能效果也持怀疑态度。所以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同时,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节能企业树立有影响力的示范工程,加强效果宣传不可忽视。

    

热点新闻

推荐产品

x
  • 在线反馈
1.我有以下需求:



2.详细的需求:
姓名:
单位:
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