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使用LOGO!使商店橱窗的照明自动亮起,有4个不同的照明灯组,灯组1是白天点亮,灯组2是晚上的附加照明,灯组3维持晚上的最低亮底,而灯组4是聚光灯,以照亮橱窗内陈列的特殊商品。 
LOGO!在商店橱窗照明的应用

系统要求:  
灯组1:白天照明  
星期一至五  8:00-22:00  
星期六  8:00-24:00  
星期日  12:00-20:00  
灯组2:晚上附加照明 
 
灯组3:维持晚上最低亮底
  
灯组4:聚光灯  
  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可相互切换 
LOGO!的解决方案 
    商店橱窗的照明自星期一至五上午8:00到晚上10:00,星期六8:00到午夜,星期日自中午到晚上8:00。这些时间的安排是Q1控制的灯组1,由定时开关控制,晚上附加照明的灯组2是由I1的光敏开关控制。在上述时间外,Q3控制的灯组3,在光敏开关给出信号后接通最低亮度照明,通过I4的动作检测器,在整个商店营业时间使聚光灯(Q4控制的灯组4〕接通和断开。测试开关I3可使所有的灯组接通1分钟,例如测试灯组的功能或设置灯组。 
使用的部件  
I1:光敏开关  Q1:灯组1(白天基本照明〕
  
I2:热敏开关  Q2:灯组2(晚上附加照明〕
  
I3:自动/手动选择开关  Q3:灯组3(维持晚上最低亮底〕
  
I4:手动开关  Q4:灯组4(聚光灯〕  
优点和特点 
    在任何时间,均可根据需要更改设置时间。 
    很容易选择灯组的其他组合。 
    比以前的解决方案使用更少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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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号:11010802023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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