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本身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呼吁税目的增减,本不足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利用自身的影响推进某个目标时,一定要注重公众的感受,注重公平与公正。
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税是选项之一,但是不能说目前没有生态税,公众就没有为自己的生态成本付钱,比如,我们付出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就包含获得维护社会环境的能力,所以现在的生态税,实际上并不是零税负,而是包容在其他的税收中了。
目前就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本身的优化,使得其针对性更强,更易于达到自身的政策目标。二是公民均衡税负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人们的财产能够免于无节制的征收。税收本身的优化,就涉及当我们将生态税单列时,就应该将以前为了生态而概括征收的税收进行减免。
因此,就生态税的问题,从内心里我理解,但是在当前整体税负已经较重的情况下,一定要将优化税务结构放在减轻社会税负的背景下考虑,而不是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