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要求,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引导和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开发与推广,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促进产业调整与振兴,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为切实做好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1.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开发。
2.围绕电子信息、钢铁、纺织、轻工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振兴产业,重点支持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显著带动和拉动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3.突出节能减排主题,围绕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有显著节能和环保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4.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开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新产品开发。
5.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尤其要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一致。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首次开发,已开始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单位可选择地方科技厅(委、局)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委科技司(局)任一渠道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
申请单位申报流程:(1)登陆上述网站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渠道单位。(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申报渠道单位。
申报渠道工作流程:(1)受理审查:申报渠道单位以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上述网站,对申请单位的电子数据申报予以受理确认,并审查电子数据与书面纸制材料的一致性。(2)项目评审:申报渠道单位对项目完成评估或评审后,在线填写《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汇总表》,并打印表格。(3)上报推荐材料:对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和书面纸制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科技部申报中心,纸制材料寄至指定地点。
2.有关要求
(1)申报渠道单位要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2010年项目申报组织、评估(评审)和推荐工作。在上报2010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上年度新产品工作总结报告。
(2)新产品计划16家申报备案管理单位在上报2010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新产品管理办公室关于上年度新产品组织管理及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3)申报渠道单位推荐上报项目数量以及重复申报等问题,应严格按照《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要求来控制和把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渠道单位推荐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报送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2.企业申请纸制材料一式二份(每个项目的总体评价意见表应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表、产业化前景分析、相关附件顺序装订。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材料寄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复兴路12号C座3层305房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8
联系电话:010-63923532
2.申报咨询电话
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010-63923599
为切实做好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1.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开发。
2.围绕电子信息、钢铁、纺织、轻工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振兴产业,重点支持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显著带动和拉动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3.突出节能减排主题,围绕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有显著节能和环保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4.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开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新产品开发。
5.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尤其要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一致。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首次开发,已开始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单位可选择地方科技厅(委、局)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委科技司(局)任一渠道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
申请单位申报流程:(1)登陆上述网站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渠道单位。(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申报渠道单位。
申报渠道工作流程:(1)受理审查:申报渠道单位以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上述网站,对申请单位的电子数据申报予以受理确认,并审查电子数据与书面纸制材料的一致性。(2)项目评审:申报渠道单位对项目完成评估或评审后,在线填写《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汇总表》,并打印表格。(3)上报推荐材料:对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和书面纸制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科技部申报中心,纸制材料寄至指定地点。
2.有关要求
(1)申报渠道单位要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2010年项目申报组织、评估(评审)和推荐工作。在上报2010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上年度新产品工作总结报告。
(2)新产品计划16家申报备案管理单位在上报2010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新产品管理办公室关于上年度新产品组织管理及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3)申报渠道单位推荐上报项目数量以及重复申报等问题,应严格按照《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要求来控制和把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渠道单位推荐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报送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2.企业申请纸制材料一式二份(每个项目的总体评价意见表应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表、产业化前景分析、相关附件顺序装订。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材料寄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复兴路12号C座3层305房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8
联系电话:010-63923532
2.申报咨询电话
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010-63923525、63923524、63923522
3. 软件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68522908(传真)
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010-6392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