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针对我国核电大而不强的现状,中广核集团董事长贺禹委员提案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核电自主创新的协调机制,支持核电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品牌。
能力有了,但品牌是人家的
贺禹介绍,我国核电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引进欧洲技术,30多年来,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全面实现了“四个自主”,即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和自主运营,但至今尚未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品牌,“第五个自主——自主研发仍未实现”,致使我国核电在全球格局中大而不强。
据记者了解,业界对这种大而不强状况的形象描述是“能力有了,但品牌是人家的”。其用于核电站研发和设计的所有平台、软件,基本都是国外的。用于检验这些设计技术的平台,包括所有软件,也基本都是国外的。到目前为止,即使有我们自己的,也少得可怜。
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品牌需15至20年
贺禹表示,世界核电强国中,除美国和前苏联为原始创新外,法国、日本和韩国均属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他们从引进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大约用了20年”。
据介绍,2006年12月,国家决定引进美国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并于2009年先后在浙江三门和山东海阳开工建设两个自主化依托项目,同步开展CAP1400国家重大专项研发。从国内外实践看,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品牌,以及与之配套的工业基础和装备制造能力,需要15至20年。“我们现在离这一目标已经很近了。”贺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