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通过了对华电国际莱州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同意在莱州兴建火电厂,至此莱州电厂项目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四部门审查,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初审。
莱州电厂总投资84.2亿元,计划2006年1月开工,2009年12月全部建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单机容量最大、运行参数最高的火力“高效洁净电源”。华电莱州电厂项目位于半岛送用电通道枢纽位置,项目建成后可满足胶东半岛地区的负荷增长需要,彻底改善该地区供电薄弱现状,极大地促进整个胶东半岛乃至环渤海经济圈的经济发展。该项目采取海水一次循环冷却,工业用淡水采用海水淡化、城市中水联合供应,不占用当地淡水资源,各类污(废)水处理回用,不外排,有效避免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电厂充分利用海边滩涂盐碱地,几乎不占耕地,利用亚洲最大的露天废弃矿坑作为贮灰场、神府烟煤可以通过铁路、水路直达厂区,是节能、节水、节地的“高效洁净”环保型火力发电厂。
目前,该项目已经列入山东省“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和山东省重点电源建设项目,并同时列入国家“十一五”重点电源建设后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