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仪表网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考核合格,现授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为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
授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为“国家流量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国家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国家液 位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国家体温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国家辐射温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并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
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型式批准时,可委托上述机构进行型式评价。
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一、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基本情况
二、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一)国家流量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
(二)国家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
(三)国家液位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
(四)国家体温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
(五)国家辐射温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上海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