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供电监管是维护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电力监管的重要内容,正逐步走向制度化、日常化。今年年初,南方电监局提出开展供电定点检查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
根据工作部署,南方电监局将组织专家结合“12398”举报投诉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供电监管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采用不定期现场检查、走访用电客户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在一年内对受检供电企业营业网点及供电业务等进行检查。
7月15日至17日,南方电监局对广东佛山三水供电局和广东汕头供电局开展了供电定点检查,并将于本月内对广西贵港供电局、广西博白县水利电业公司、海南儋州供电公司、海南东方供电公司开展供电定点检查工作。
供电监管由阶段性的专项检查转向全年性的定点检查是南方电监局贯彻响应党中央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有关精神,在如何更好地履行供电监管职责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目的是通过深入、细致的供电定点检查指导供电企业发现问题及不足,共同提高供电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