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
关注中国自动化产业发展的先行者!
CAIAC 2025
2025工业安全大会
OICT公益讲堂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资讯频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
  • 点击数:3803     发布时间:2005-03-28 10:18:56
  • 分享到:
关键词: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我委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主要内容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是相对于常规化石能源而言的另一类能源,是能源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资源及技术特点,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领域为:
  (一)风力发电。开展1.5兆瓦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和1.2兆瓦直接驱动永磁式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包括1.5兆瓦变速恒频控制技术、叶片设计与制造技术、偏航系统、变速恒频电机、带循环冷却系统的齿轮箱设计与制造技术等;1.2兆瓦直接驱动永磁式风力发电机组总体设计技术、关键部件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大型直接驱动永磁式风电机组功率调节技术等。
  (二)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展太阳能电池用硅锭/硅片以及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控制部件的产业化。
  (三)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开展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系统产业化。包括高可靠性新型真空管集热器、大面积中高温太阳能热水系统、全天候太阳能热水系统、高效地源热泵及其配套系统。
  (四)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开展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的设计研究,对关键设备(氦风机、压力壳等)和材料(堆芯石墨材料)进行研制产业化。
  (五)氢能。开展氢燃料的制取、存储、专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包括新一代煤炭制取氢气技术、天然气制取氢气技术、高压氢气储存罐、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固定电站。

  二、专项申报要求
  在专项申报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点推进有重大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特别是技术比较成熟、应用广泛、市场前景广阔、对偏远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
  (二)突出自主创新、综合集成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相结合,加速发展我国特色、优势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国内需求旺盛、带动性强、具有较好基础的技术领域,形成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工程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产业化基地。
  (三)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交叉融合,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建立有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长远发展的内在机制。
  (四)重视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鉴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特殊性,在强调项目的市场需求和技术水平的同时,还要求项目产品必须具备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筹资等方面的能力。
  专项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资金申请报告,每年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请各地方发改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等项目主持部门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新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并符合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有关企业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并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在项目主持部门上报的基础上,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专此公告。

热点新闻

推荐产品

x
  • 在线反馈
1.我有以下需求:



2.详细的需求:
姓名:
单位:
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