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
关注中国自动化产业发展的先行者!
CAIAC 2025
2025工业安全大会
OICT公益讲堂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资讯频道

天津新十条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至95%的比例划归研发人员
  • 作者:冯国梧
  • 点击数:672     发布时间:2012-12-23 14:46:00
  • 分享到:
中国科技网讯 12月11日上午,天津市召开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会。记者从大会了解到,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天津市在已经出台的15条政策措施基础上,又出台了10条新的政策,其中许多政策在我国尚属首次。
关键词:

来源: 中国科技网

    中国科技网讯 12月11日上午,天津市召开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会。记者从大会了解到,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天津市在已经出台的15条政策措施基础上,又出台了10条新的政策,其中许多政策在我国尚属首次。

    据介绍,这十条新政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大力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加快建设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适用性的全方位融资服务体系,实现创新链和金融资本链的结合。对帮助企业融资绩效好的科技金融对接平台给予100万元支持。对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一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等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担保年总额增量予以0.4%补贴。对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其额度3%—5%予以风险补偿。企业境内外上市募集资金用于我市的予以300万元奖励,在国内三板或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融资超5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贴。

    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杀手锏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每个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国内外研发机构,每个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杀手锏产品,每项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每项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资助。创新发展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

    三是大力支持各类载体建设。支持区县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化基地。对于新建孵化转化一体化载体给予300万元支持,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支持或200万元贴息,新建工程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给予100万元支持。

    四是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进一步扩大了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收益分配和职务成果自行处置权。允许和鼓励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至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对各类科技平台对企业开放共享给予财政补贴。对于企业购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购买引进国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引进认定外资研发机构给予100万—300万元的支持。对大学和科研院所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五是大力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在内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现有待遇,在职创业或服务企业的可兼职兼薪。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2年休学创业,享受孵化器零租金和公租房政策。(记者冯国梧)

《科技日报》(2012-12-13 三版)
(中国科技网)

本篇文章来源于 科技网|www.stdaily.com
原文链接:http://www.stdaily.com/stdaily/content/2012-12/13/content_551644.htm 

热点新闻

推荐产品

x
  • 在线反馈
1.我有以下需求:



2.详细的需求:
姓名:
单位:
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