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近日,备受瞩目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揭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这是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自此,“新三板”将由此前的小范围、区域性试点进入面向全国的常规发展阶段。同时,有关扩大股份转让试点的工作方案也将逐步落实。而随着市场期待已久的“新三板”正式开启,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或加速扩张。有券商预测,未来几年将会有更多国家高新区纳入试点扩容范畴,5年内“新三板”挂牌企业可达2800-4000家左右,“新三板”总市值将超万亿元。
京、沪、深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
“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应为‘金字塔’结构,从塔顶到塔底依次为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而我国资本市场一直是‘倒金字塔’结构,且缺少一个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田书华博士,此前一直参与“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作为长期关注“新三板”市场的资深专家,田书华认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运营,标志着我国以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场外交易市场为主体和以京、沪、深三地格局构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进入新阶段。
“设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将使我国的资本市场趋于合理。”田书华进一步解释说,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区域都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和引擎。其中,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之所以能够带动周边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地处北方、涉及行业众多的环渤海区域却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资本市场,在环渤海区域设立全国性资本市场可以弥补与其他两大经济圈金融市场的不平衡。
从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角度看,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惟独缺少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从交易所发展前景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应该是全国性、高层次、规范化的市场,要有前瞻性思维,保证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环渤海区域的核心城市北京设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便成为不二选择。
据了解,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运营,此前一直被称为“新三板”的股份转让系统已被业内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被视为继上海、深圳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第三极”。
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启动,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而“新三板”市场即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而得名。
田书华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后,原深交所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随之转到这里,再叫‘新三板’已不太合适,还是叫‘北京证券交易所’更好些,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证券交易所,且凸显‘北京’地位,外行人一听就明白。”随着京、沪、深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未来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会更合理,场外交易市场的挂牌公司将多于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主板的上市公司。
将创资本市场“规模最大”
因为负责管理运营高科技企业云集的“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如何运行一直备受关注,这从业界将股转系统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便可见一斑。
据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证券交易场所,其运营管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后将承担起全国场外市场建设、发展和运营管理的职责。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深交所、上交所功能相同,都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但是服务对象有所侧重。”田书华表示,深交所、上交所服务的企业一般是传统的、规模化的企业,在这两个交易所交易股票的企业叫上市,上市要求条件较严格;场外交易市场服务的企业一般是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科技企业,在该系统交易股份的企业叫挂牌,不叫上市,挂牌要求条件较宽松,挂牌企业主要是广大中小企业。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因此,未来的场外交易市场将是资本市场中规模最大的市场。
同时,场外交易市场对挂牌企业将不设财务指标的条件,只是要求申请挂牌的企业应当业务独立,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挂牌企业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须及时、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诺保证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充分、完整。
而从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来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设立不会明显地分流A股资金,近期不会对大盘造成冲击,因为设立后的企业挂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会一下子挂牌很多企业;同时挂牌企业都是中小企业,百家中小企业规模之和也抵不上A股市场上一家大的上市公司。因此,近期对A股市场资金分流可以说基本没有影响。
“市场最关心的业务细则如挂牌制度、交易制度、投资者门槛的设定、主办券商参与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以及交易方式中做市商制度、转板制度、定向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政策还在讨论中,预计近期将会陆续推出。”田书华分析说,做市商制度肯定要实施,因为只有实施做市商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场外交易尝试的功能。但是,规范的场外交易市场毕竟刚刚开始,做市商制度如何实施、运作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高新区挂牌企业或成规模增加
与大型企业云集的主板和企业营收已上规模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不同,源于“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多为营收规模较小、尚处于发展初期的高科技与新兴产业企业。尽管目前仅有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滨海等4家进入试点的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有资格挂牌,但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将有更多试点园区纳入,挂牌企业数量将成规模增加。而随着“新三板”后续交易细则的推出,场外交易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扩容。
姚刚指出,场外市场股份转让试点产生了两个积极效应: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主办券商为基础的场外交易市场制度框架;二是形成示范效应,各地国家高新区为参与试点做了企业资源、监管服务和政策配套准备。
目前,我国共有105家国家高新区,集聚着大量的高科技企业。仅中关村示范区就拥有高科技企业近2万家,每年新创办企业3000多家;完成改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00多家,正在改制和拟改制企业500多家。
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将推动更多的中关村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16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204家。自“新三板”试点扩容以来,纳入试点的高新区企业挂牌热情高涨。以武汉东湖高新区为例,目前已形成“新三板”后备企业梯队,有118家企业正式与券商签约,储备“新三板”后备企业700余家。
有评论称,“新三板”扩容展现出“中国速度”,折射出中国经济“转方式”正在加快。华泰证券预计,根据扩容进度、挂牌速度等指标综合测算,未来5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将突破4000家,总市值万亿元以上。平安证券则预计,未来5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将达2800家左右,按每家市值4亿-5亿元计算,“新三板”总市值将超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