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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野:中国股市第一起上市公司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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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击数:1962     发布时间:2013-03-03 1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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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第一宗上市公司欺诈案促资本市场规范监管

      从大跌,到暴涨,1990年到1992年,萌动的深圳股市创造了中国资本市场诞生之初的传奇和疯狂。1992年7月7日,正在疯狂旋涡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了维护广大股民利益,维护股市健康发展,经主管机关批准,深圳最早发行的五只股票中涨幅最大的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当日起暂停交易。此事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第一起上市公司欺诈案,也诞生了中国股市中第一只被“停盘”的股票。

“深圳股王”暴涨神话

      老股民何林还清晰地记得1990年自己刚到深圳的时候,深圳原野公司“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的广告。这则广告让怀着财富梦想的何林将自己从老家带来的1万元,在通宵排队后,全部换成了“深圳原野”的股票。

      1990年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深圳原野,最初是搞贸易的,有了资金后投资办了服装企业。原野时装曾在深圳首届服装节上一炮打红。此后企业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印染基地和牛仔布生产基地。有300多台平车,可生产各类时装。公司还经营国内外贸易。公司当年的售股章程上说,公司已经发展成为技工贸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的多功能跨地区跨行业的一个外向型集团企业。

      这一年,深圳原野一股10元,合6550万元的价格,发行新股245万股,计2450万元,总资产为9000万元。原野上市后,从1990年5月25日至6月27日,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原野的股价就上涨了210%.到10月24日,股价已升到135.09元,原野成为当时股市上疯涨的“大黑马”。

      何林清楚记得,从那年3月开始,“原野股票旋风”席卷了鹏城的大小角落。很快,“原野”股票在第一轮股市狂升过程中,创造出数十倍的升幅纪录,令股民们如醉如痴,一时“洛阳纸贵”,被当时深港两地媒体封为“深圳股王”。

      原野公司董事长彭建东,这个以港商身份亮相的“股王”拥有者,也在各种传奇式的报道中,成为深港两地的“财富明星”。

惊人内幕投下“炸弹”

      在何林和一帮原野的股民焦急等待着自己的“钱生钱”时,令人奇怪的是,曾经领涨的“黑马”,却表现得似乎非常低调。1991年上半年,深圳5家老上市公司当中,唯独“原野”没有分红扩股。又轮到分红派息时,众多“原野”个人股东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一些惊人的内幕消息则从各种渠道传出:香港润涛公司是“假港商”,真正的老板是曾在深圳以炒卖外汇入狱的落魄青年彭建东,3年成为亿万富翁……

      何林记得,自己虽然奇怪,但当时并没放在心上,“相比较股票价格的涨幅,分红那时候谁也没怎么上心。”不过,令何林没想到的是,在股市的涨落中等待着自己1万元的财富积累时,1992年4月7日,一颗“炸弹”却让当时的深圳股市沸腾起来。

      这一天,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一项公告,宣布自即日起,“由原野公司的债权人,即各有关金融机关派出人员,帮助该公司检查财务,落实企业利润和归还贷款计划”,并采取了对原野冻结财务相关措施,规定其抵押给金融机构的产业和股票不得转卖、转让或转移,而其资金需经有关金融机构批准才能汇出境外。

      当时,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份900万股,股权结构几经演变后,只有境外法人股东一个,即彭建东的香港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权的52.3%;其余均为社会个人股东,约16000名。

      这一规定让何林等一干深圳原野的股民着了慌,“记得后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还有人出来表态,说原野未来前景很好,我当时心里嘀咕了一下,想着要不要卖掉,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放弃了。”何林说,当时这一犹豫,便成了三个月后开始长达多年的等待。
借壳生蛋骗取国资

      据当年一位了解事件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已退休人士介绍,对深圳原野最初查出的结果,曾经令他们非常吃惊,控制当时原野52.3%股权、按1992年4月7日收市价计总市值5亿多的“香港润涛公司”,当初竟没有从境外打入过一分钱资金。这家名义上的公司大股东,竟然全部都是用国有公司“代为垫款”所获得。

      1987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的原野公司成立之时,5万股东中并没有这家“香港润涛”。主管单位为国营深圳新业服装工业公司,还有国营深海联合贸易公司,以及一家香港公司和两位私人股东,其中一个便是彭建东。从表面上看,当时的“原野”股权结构比较合理,国营企业的公有股占60%,又有港资(20%),又有私人(20%)。

      不过据后来查实,“原野”创始的5个股东中,实际出资的仅有两家国营企业(即新业公司与深海公司)。彭建东私人名下的15万元股本,由深海公司“代垫”;而香港开生公司名下的30万元股本和“私人股东”李坤谋的15万元,也均由新业公司“代垫”。

      随后,彭建东开始以注入资本(或他人代垫)成立公司———获取贷款搞基建———转换股权转走资金———评估资产将升值收益分配汇出并扩大账面投资额———转让法人股获利增大年度经营实绩,等一系列手段,逐渐掏空上市公司深圳原野。

暴涨黑马退出股市

      199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野公司董事长彭建东案件进行审理,认为彭建东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下属公司资金29万元,数额巨大,构成侵占罪;挪用本公司资金港币8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附加驱逐出境,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29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彭建东随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早在案件宣判之前的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原野股票交易。原野从1990年3月上市,交易两年零四个月,从未分红派息和增资扩股,就从股票显示屏上消失了,消失前的收盘价是9.5元。

      在深原野被停止交易1个月后,深圳股市爆发了震惊全国的“8.10”风波。此前,早在1990年春,16名人大代表就联名提案,建议设立统一的证券监管机构,但没有引起注意。股票市场的一些问题,爆发于深圳的“8.10事件”股票抽签风波后,股票热引发的问题已经无法忽略。随后国务院紧急做出反应,由此产生了由13个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证券委,另成立中国证监会,负责日常监管和决策执行。

■印象库

●1992年4月7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宣布由原野公司的各债权人派出人员,检查原野财务,落实企业利润和归还贷款计划。有关部门冻结原野账户。

●1992年6月20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原野公司财务检查后公布,原野公司严重违法,香港润涛公司将折合1亿多元人民币的原野公司外汇转至润涛公司及其海外的关联公司之下,并有折合2亿多人民币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

●1992年7月7日原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成为中国股市上第一只因为财务欺诈而被停牌的股票。

●1993年5月7日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原野欠深圳中行和工行的贷款2400万元已经全部还清本息,另欠工行、农行835万美元贷款在1月之内还清本息和罚息。香港润涛公司承担担保抵押连带清偿责任。

●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司资金罪和侵占罪,判处澳大利亚国籍的彭建东有期徒刑16年,附加驱逐出境。

■新闻还原

深圳股市全面回升

11个交易点重现排长龙购股票景象

本报深圳电(记者李通波)深圳市5种股票昨日全面回升,全市11个股票交易点重新出现排长龙抢购股票的热闹景象。

从1月30日开始,该市“金田”、“原野”、“发展”、“万科”和“安达”5种股票中,“发展”股开始反弹,至昨日止,全市5种股票已全面上升,总成交额达23万多股,比1月29日的6万多股增加了好几倍。原来徘徊观望的市民开始大胆吸纳股票了。

此间行家们指出,深圳去年经济大幅增长,国家政局稳定,加上这5家股份公司去年均不同程度盈利,刺激了股市反弹。

(1991年2月3日南方日报1版)

■新视点

首次敲响上市公司

管理层贪腐警钟

1992年的“原野案”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是第一次敲响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和上市公司管理层贪污腐败问题的警钟,对于股民来说,也是第一次意识到股市的风险不仅仅来自股价的涨跌,更巨大的风险是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股市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促成了包括随后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监管机构的诞生和一系列对资本市场规范监督的法律法规。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世平认为,中国股市诞生之初,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是在实际中摸索进行的。如今,保证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已经是金融环境和城市竞争力的一种体现,深圳未来的经济中心城市建立,应当首先建立在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下,这对深圳金融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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