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参保污染责任险企业已达7家
- 点击数:779 发布时间:2008-12-23 11:04:53
- 分享到:
关键词:
由于排污管线老化,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每年因污染产生的农赔费用高达30多万元,保险公司为其定制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方案,投保30多万元最高赔偿额可达1000多万元,企业不仅减轻了农赔压力,而且将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有效转移给保险公司,有利于集中精力,加快维修、恢复正常生产。
昨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透露,目前湖南省已有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今后将有更多排污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并作为环评许可的前置条件。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以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在全国推广。
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系全国首例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风险高发期,环境污染投诉急剧增加。为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保障污染受害人的利益,国家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了部署。湖南省于今年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省环保局与湖南平安保险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行方案》,将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18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重点企业,截至目前,已有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往年污染事故造成赔偿的情况,投保额为4.08万元。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件并未平息,周边村民前后分3批共计120多户找到企业提出索赔。企业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成为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推行污染责任险需健全法律法规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缺乏强制力,在目前试点工作中,主要依靠环保部门的通知和要求,没有强制力,一般来说,企业总是认为自己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已到位,或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投保。”昨日,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道出了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遭遇的困境。此外,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是环境污染责任险难以推行的重要原因,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依据只有“指导意见”,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
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进一步加大18家试点企业的工作力度,力争在2009年3月以前全部实现投保,并陆续再确定一批试点企业。我省将对投保企业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扩改项目项目环评审查、行业准入、排污许可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对已投保的企业加强跟踪管理,减小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积极跟上,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保险赔偿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