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扶持。扩大中小企业转向资金规模,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国际市场开拓、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
二、银行贷款。人民银行实行了风险定价和利率浮动,安排短期融资券,最近又下调银行准备金率,存贷利率“双降”,放开小企业信贷规模等政策,以刺激商业银行增加对小企业贷款。银监会采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观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不少商业银行转变观念,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品种,探索权利、股权和现金流质抻等新型方式,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三、上市融资。自200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开通以来,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获得了上市融资机会。
四、创业投资。为满足创业前期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国家发改委会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最近又下发了创业引导基金意见,以推动建立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不同层次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与发展。
五、产权交易市场。目前,全国已建立百余家产权交易市场。整合规范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为各类中小企业的产权、物权、股权、债权等提供交易平台。
六、集合发债。目前,深圳、北京两地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已成功发行集合发债。
七、推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中小型金融机构。
此外,继续发挥典当、融资租赁、PE、拍卖、中小企业投资等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优势,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