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在现有目标基础上,到2011年,中国将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中国将于2010年年底前如期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工作: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
发改委指出,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继出台后,淘汰落后产能成为产业振兴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今年1月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指出,在 2011年底前进一步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
发改委表示,将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建立产能退出机制、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