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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热推:李开复离开Google 给中国职业经理人什么启示
  • 作者:研华何春盛先生
  • 点击数:1845     发布时间:2009-09-09 16: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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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研华春盛先生为文,恰似其为人,温润如玉,亲切自然,没有丝毫的霸气与刻薄。本篇博文从李开复离开谷歌讲起,结合自己的亲历和感受,对游栖于外企间的中国职业经理人职业选择问题借题深思,娓娓道来,析理深刻而独到。本文的观点不仅能给中国职业经理人以职业选择的启发,文中渗透出的诚信为人理念更会让读者尊敬之外,心向往之。


  优秀人才回归本土企业,将加速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更是人才自身价值的进一步实现,是必然趋势。我以过来人的身分建议那些目前在外企上班的职业经理人,与其被缚住手脚,终日为”数字目标”而提心吊胆的工作,不如勇敢地加入一家具有良好的经营理念,有未来发展前景的本土企业,寻找自己第二春的事业平台。


    上周参加2009中国CEO年会,同时被邀请的嘉宾还有新华都总裁的唐骏。唐骏年纪轻轻,号称是中国最牛的打工皇帝,不知羡煞了多少年轻朋友,唐骏是微软第一任的本土总裁,离开微软后,投身网络游戏大王盛大,而后不到两年又以惊人的转会费加盟新华都,离开外商之后,仕途一帆风顺。

  很巧,在9/6在由北京回台北的航班报纸上看到斗大的新闻,Google公司宣布,李开复辞去接任四年的Google中国区总裁。李开复也同时宣布将自行创业,募资人民币八亿成立创新工厂,类似风险投资行业,专门投资年轻朋友的创新事业。这位深受中国大学生羡慕与爱戴的打工皇帝,突然离开Google,一定让许多大学生与中国职业经理人同感错愕!

  记得四年前,李开复宣布以千万美金的年薪跳槽到Google的时候,也曾经在中国的传媒闹得沸沸扬扬,我曾经应某杂志之邀,就李开复跳槽事件提出我个人的看法,我当时指出,李开复给年轻人做了不好的示范,因为他未信守与微软的任用合约,跳槽到与微软直接竞争对手Google,违背了与老东家微软竞业禁止的约定,这对一位高阶经理人而言,是个诚信的大问题! 为此,还与他的老东家微软对薄公堂,最后双方以秘密和解收场。

  其实李开复加入Google的第一天,我就预感他离开Google只是时间问题,一方面他背负着诚信的问题与官司,二方面是百度的强劲竞争。他接任 Google四年,不但未能拉开与百度之占有率差距,还小幅衰退,离开Google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所有在外商服务过的高阶经理人,其实都心里有数。李开复由微软到Google最后选择投身风险投资事业,与本文开头提到的唐俊地职业生涯,这似乎是这些外商IT业高级打工仔的career path。

  为什么这些外商的高阶职业经理人频繁地换手? 我个人认为,这除了是外商公司有一套高阶经理人的任期制之外,其实主要是这些外商在中国是以过客的心态经营中国市场,每年要求这些职业经理人业绩必须成长至少30%,如果连续几个季度做不到目标,就不得不说再见。你说这些外商太现实没有人性,但是这些外企也给予他们超乎想象的报酬。外商在中国的用人政策是高目标、高薪资,一旦无法达成目标,走人是唯一的一条路,惠普、微软、IBM、Google等知名外商无一例外。可是由于外商的薪水实在高的诱人,所以前仆后继想要投身外商的年轻人大有人在。

  我自己身边也有许多朋友也都经历过这种外商的Career模式,也了解许多在外商上班的职业经理人的心理感受,那种随时准备走人的状态,的确让人难以忍受,但又碍于高外商给予的优渥待遇,所以即便是离开这家外商之后,也会有猎头公司介绍到另一家外商,薪资还有大幅成长。许多高阶经理人就这样在外商圈子里打转,直到所有外商都转过之后,不是提早退休,便是投入风险投资产业。坦白说,这些所谓的高级的打工皇帝们,其实对于风投产业并不那么在行,他们是否真能胜任风投产业,我也十分怀疑。

  最近,猎头公司推荐许多在知名外商上班的优秀职业经理人给我公司,他们都有转行到本土企业任职的意愿,这种情况在过去十年是十分少见的现象。从外商转台到本土企业任职,除了有些人士看透了这种外商公司之用人政策之外,我猜想这与这一波全球金融危机,各外商普遍业绩下滑30~40%,外商企业也纷纷裁员或减薪有关联。我公司也适时地在这一波挑选了几位优秀的外商职业经理人加盟我公司。

  这一波全球不景气,许多外商都释放出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这是中国本土企业选用优秀人才的大好机会。这些在外商服务多年的职业经理人,他们都有显赫的国内或国外学历,说的一口流利外语,受过完整的职业与管理训练,充满自信与企图心,如果这些优秀的外商公司训练出来的人才,能够投身到本土企业,则无疑将使本土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一个台阶,对于企业向国际化迈进也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中国的企业发展大有裨益。台湾在90年代也曾有一批在外商受过良好训练的职业经理人,投身本土企业发展,如宏碁、明碁、台积电、台达、研华等企业,或选择选择自行创业,因而促成了台湾电子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台湾成为全球的计算机王国,我判断这种现象应该很快会在中国发生。

  不过目前看来,这些外商的职业经理人转台到本土企业服务的风气还尚未形成。一份来自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的调研报告更揭示了另外一个严峻的现实,在过去多年中,有相当一批外商经理人,在加入本土企业后六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选择离开,生存率不高于50%。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三:

    (1)   本土企业能够提供的薪资水平大不如外商公司,阻碍了这些外企职业经理人加盟的意愿。

    (2)   本土企业的企业文化与外企的企业文化大不相同,在外商服务多年的职业经理人,无法适应本土企业之文化与价值观。

    (3)   老板的管理风格也影响了这些外企职业经理人服务本土企业的意愿,因为在外商你的上三级老板与你一样,都是职业经理人,可是在本土企业,你的老板很可能就是创办人,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管理风格是全然不相同的。

  如何在企业和人才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基点,对于本土企业老板来说,将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调适自己的心态,也是想要转台本土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深思的问题。

  优秀人才回归本土企业,将加速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更是人才自身价值的进一步实现,是必然趋势。我以过来人的身分建议那些目前在外企上班的职业经理人,与其被缚住手脚,终日为”数字目标”而提心吊胆的工作,不如勇敢地加入一家具有良好的经营理念,有未来发展前景的本土企业,寻找自己第二春的事业平台。

  这时候我想起了前苹果计算机执行长John Sculley的一段话,他说当初让他决定毅然决然离开百事可乐总裁的位子加盟苹果计算机,是因为当时苹果计算机董事会的一句话打动了他:「你想要继续在那里卖一辈子的糖水,还是要与我们一起改变世界?」,就是这一句话打动了他!

  以上,与那些正在外商上班的朋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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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作者05年对于“李开复跳槽一事”的评论:有选择权,也要遵守约定

    李开复该怎样跳槽               发表日期:2005年12月16日

    拥有工作选择权,跳槽无可非议。信守原有约定,可达三赢局面。
   
  有选择权,也要遵守约定

  研华(中国)公司总经理 何春盛

  李开复先生可不可以跳槽?答案是肯定的。工作选择权是宪法赋予个人最基本的人权,个人面对公司组织时总是弱者。公司在决定合并或出售时,又有几时问过员工?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签订几乎是不平等的工作契约、员工大部分也只能为了取得工作而不得不签署。但是法律应该保障员工的工作选择权。

  微软:反思留人方式

  微软是否值得为此事而诉讼?除非微软可以证明李开复先生在职期间非法取得公司机密,并提交给了Google,否则这样诉讼只是会对微软公司形象有损,也可能会影响微软员工对公司的看法,毕竟员工是同情员工的。

  微软公司也应该深刻思考,为何公司留不住一个高阶经理人?微软在大中华区一向用高薪和股票来留住或网罗人才,某种程度上,微软过去一直是市场薪资行情的破坏者。如今高阶主管被Google以更高的薪酬挖走,微软应承认,这也是人才市场竞争的常态。

  李开复先生位居全球副总裁,微软公司给他的薪酬一定不会低,为什么他还要冒跳槽后之法律诉讼及其名誉上可能的损失风险呢?这也是微软公司应该思考之处。

  这个事件再度证明,薪资只能吸引人才一时,只有为人才提供广阔发挥平台,并给予人才充分尊重,才可能长时间留住人才。

  Google:挖角有负面影响

  Google到底为何而来?Google以如此高薪挖走一位竞争对手之高阶主管,也有可议之处。整体上对Google一定是害大于利。首先,Google要如何对目前公司员工交待?是不是现在公司的员工都不是人才?一个高阶经理人真得有能力为公司创造这么大的价值?值得以千万美金挖角?

  我认为,一家不愿意提拔自己公司培养的人才,而是以挖角手段来解决公司人才问题的企业,长期来看不会成为一家卓越的公司。

  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Google公司此举对中国人才市场起了不良的作用,它让上千万的中国人才怀疑自己的能力,为何同样的教育背景和年纪,只是因为服务的公司不同,薪酬差距竟然如此之大?这对Google公司而言是负面的,你认为大家会因为Google出得起千万美金挖走一位对手公司的高阶主管,就尊敬Google吗?

  李开复:有权选择,遵守承诺

  至于李开复先生,我认为他有权利选择在对自己有利的公司任职,但应该在已经完成对微软公司之承诺与约定的情况下,再转换跑道。

  李先生既然已经与微软签署“竞业禁止条款”,规定离职一年之内,不可以任职直接竞争公司。由公司或双方契约角度来看,这要求也应该是合理的。更何况微软已经有所让步,只要求李开复先生于2006年1月份之前不可到Google任职。

  我认为,李先生应该遵守这份承诺,虽然法律上这份协议可能存在不平等,但是承诺就是承诺,就应该遵守,也为我们社会树立一个好的典范。我相信这应该会消除社会对李先生诚信的质疑,赢得大家对李先生的支持。

  总而言之,这件事已经演变成三方都是输家的局面,微软、Google、李开复先生,都应该从社会公民的角度来思考这件事,不应该只是从自己公司或本人的利益出发。

  这件事或许可以留给我们的社会一些思考和改善的空间,整个社会应该是最大的赢家。

  “柔性”辞职更可取

  台湾精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顾问 陈其龙

  在雇佣关系中,保密协议常常是引起争议的话题。以下是我对李开复跳槽事件的一些看法。 

  违反保密协议有损形象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合理的保障企业机密和限制员工在离职后立即进入竞争对手的阵营,自当有所规范。但相对的,若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对于它们本身存在的必要性及约束限制的时效性等,往往都有不同的看法。新进人员在受雇的当口,几乎大多会无异议的“照单”签认;但事到离职时,尤其是将加入一个与所服务企业同质的竞业公司,则多本能地倾向采取严辞否认约束的存在或设法抵赖的做法。

  一般的劳动法规在雇佣的章节中,几乎没有明确说明“保密及竞业”等方面的话题。争议发生后,往往只能借助法律程序,视双方认知程度的差异及可能造成伤害的程度等,引用适当的民、刑法条来加以约束,尤其是在法治严谨的国家。虽然从世俗或人情的角度来看,保障和禁止的内容或许会有某些讨论及争议的空间;但当初既经双方“白纸黑字”的认定,岂有擅自反悔的道理。事实上,如原服务企业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带来巨大的财务损失,也会给其他仍在职的员工一个错误的示范,尤其是以科技公司为最。

  以李开复先生的阅历、背景及智商,当初在受雇于微软担任高阶主管被要求签署 “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等约定时,对签署文件的法律涵义,一定有充分的了解,尤其是在一个充分法治及工商业发达的国家美国。虽然李开复先生有其崇高的个人愿景和志向,但违反双方原认同的约定,在法律上是绝对无法立脚的,必也严重地伤及李开复先生的专业(含道德)形象。时间或许会淡化人们的记忆,但在他个人的履历记录中,将永远留下此一污点,除非他将一辈子留在Google或走上自行创业之路。

  “柔性”辞职两全其美

  李开复先生跳槽到Google去,其本身的新闻及冲突性不容忽视,现在经媒体广为报道后,除“业务伤害”的考量外,更衍生出所谓的“面子问题”。依常理,纵然李开复先生及Google所说的都是正确的(事实上均颇为牵强),即在微软其中国的事业构想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有壮志难伸之憾,李先生也应当可以选择以较“柔性”的方式,向微软坦白地陈述个人的事业意图。虽然微软未必会完全体谅他的想法和处境,但以李先生与微软过去所发展的工作情谊以及所做贡献,应该会有一个比较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即所谓“双赢”的收场)。而今,李先生反而以强势先斩后奏的方式来处理,似乎不符一般的处世原则。

  对一位高阶主管的离职,除非当事者本身的能力和信用不佳,否则对所服务的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扰人而无奈的痛”。而今在伤口上撒盐岂非痛上加痛。何以李先生不考虑“先君子而后小人”的做法?令人难以理解。因此,我们认为,除非这件案例的背后另有其他外人所不知的隐情,否则,李开复先生所采取的途径是令人遗憾而不可取的。

  至于所谓跳槽后“利用价值”的时限,不是个实质的问题。跳槽本身对雇佣的双方都附带有某种程度的风险。依个人的判断,李开复先生在Google的发展,其成功面应会大于失败面。李先生必会尽全力以工作成果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梦想,洗刷跳槽所留下的阴影;而Google也会尽全力来促成他的成功,因为Google也承担不起“用人不当”的罪名。话虽如此,我们也可以断言,在未来的若干年中,微软在中国的发展将是"反扑式"的全力推进。李开复和Google在中国的路,将走得很辛苦。

  纵观这次跳槽事件,李开复和Google双方对这个事件的处理手法,给人的印象是:笨拙和不智。

  李开复跳槽无不当

  德卡咨询公司合伙人 Thomas Zhou

  作为一个经常为许多世界500强公司寻找高级管理人才而满世界跑的猎头顾问,我对李开复跳槽事件的看法有两层。

  首先,非竞争性条款(non-compete agreement,以下简称“非款”)对于高科技公司的发展意义重大。高科技公司拥有的就是无形资产。掌握核心技术秘密的人员的跳槽(尤其是跳到直接竞争对手那里)对原公司的危害和威胁是必然的。“非款”的存在是技术公司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问题上对人力资源的必然体现;另一个方面,自由竞争是高科技发展的原动力,"非款"的存在又从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自由竞争的发挥空间,为很多技术发展倡导者所痛恨。

  由于这种矛盾的观点存在,放眼全球公司真正地认真去执行“非款”的是少之又少。在我经手的几十个高管级猎头案例中,只有一两例有接近的问题。

  其次,我们必须看到,李开复事件是两个高科技公司之间的人才战,是利益摩擦的一部分体现。我并不认为李开复博士的行为有什么不当之处,即使没有李博士也会有王博士、马博士从微软跳到Google那里去,微软在合适的时机也会走法律的途径来警告有类似想法的员工。微软全球有6万员工,每年的员工流动率大约9%(略低于行业水平)。据微软自己透露公司每月收到简历4至6万份,许多人视能够加入微软为非常光荣的事。

  微软是一个伟大的公司,也是一个大公司。许多在里面无法充分发展自我的个人可以选择享受让人满意的工资和退休奖励,也可以选择另一个更有创新精神的公司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公司和公司、公司和个人之间也许永远会存在矛盾和妥协。至于Google中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信赖和依靠李博士,这不是我能够预见的。但是我认为李博士从这个事件中获得的远远超过他所失去的,有争议的事件并不说明参与的个人是有争议的。我衷心希望李博士能够早日结束官司,开始面对新的挑战。

  信息来源:工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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