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钢铁煤炭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请根据《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010-68205369/68205368(传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010-68505843/68505845(传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