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四川省牢牢把握全面创新改革的基调,凸显改革导向、突出法制保障、着力政策配套。
去年5月,四川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启动“创业四川”行动,提出“三大转变”、“八项举措”和“十四条政策”集成攻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配套出台了30余个文件,推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高等教育、商事制度等多项改革,取消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学籍、学历限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管有放”、“放管结合”,构建形成自上而下的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去年,四川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该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日趋浓厚,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速推进。
数据显示,2015年四川省新增市场主体突破66万家,同比增长11.72%;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3万家,同比增长超过45%;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13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过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10家,居我国西部地区第一;举办各类“双创”活动700余场。
首先,搭建服务平台,推进孵化器和专业众创空间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多维、立体、全方位的创新创业友好型孵化环境,2015年四川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市(州)2015年内必须要建立1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打造孵化楼宇、社区、小镇,为初创企业提供低廉的创业场所。为此,四川专门出台了《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措施》,对该省辖区各市(州)重点建设的孵化器给予500万-1000万元专项支持;对新建、改建的孵化器分别给予30元/平方米和15元/平方米的补贴;对工业用地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等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融合四川宜居宜业特色与新时期创新创业特点,2015年四川省因地制宜打造“蓉创茶馆”、十分咖啡、明堂创意中心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依托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科院成都分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加快建设磨子桥创新创业街区、环电子科大、环西南交大、环西南财大等高校创新创业群落。以开放、合作、共享为主题,推动中韩创新创业产业园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建、转、改”并举,规划建设孵化面积达120万平方米的郫县“菁蓉创客小镇”。
截至目前,四川省建成各类孵化器565家,其中四川省级及以上孵化器78家,众创空间95家,孵化面积880余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2.6%,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超7000家。四川省内各市(州)均建立1家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成都、绵阳等地实现了孵化器县(区)全覆盖。“1716创业工场”“蓉创茶馆”“西南交大intel”“8号平台”等一批众创空间在全国形成了品牌效应。该省初步构建形成“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阶梯型孵化体系。
其次,释放动力活力,引导“四路大军”迈入创新创业主战场。针对不同创新创业主体不断完善政策,2015年四川省优化机制,引导科技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大学生、草根能人“四路大军”进入创新创业主战场。实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从“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三权下放”等六大方面开展政策试点,目前7家试点单位创新创业科技人员总数达到720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72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赴美国、加拿大相关高校以及国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招才引智,共引进高端人才595名、团队52个,其中189人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入选数居我国西部地区第一。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科技创新苗子工程”等青年大学创新创业计划,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补贴和科技项目支持力度,2015年四川省共促进13000余名大学生创业,同比增长111.7%。积极推动草根能人带动农民创业,从工商、税收、信贷、土地、创业服务等提出“一揽子”扶持政策,近两年来四川省累计新增返乡创业农民工10.4万人,创办企业1.38万家,带动就业6.9万余人。
第三,发展科技金融,构建形成“市场+政府”双轮驱动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2015年四川省探索设立了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成为四川省级引导基金中首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首只实现运营的基金。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直投项目”的运作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对此,四川省突出政基联动和建立投贷联盟,积极向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优先推荐重点科技项目,并对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所投项目给予科技计划优先支持。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将引导基金所投项目推荐给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科技小贷,实现了投、贷、担紧密结合。目前,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筛选出四川无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方程式电子有限公司、成都智多晶科技有限公司等4个优质项目。同时,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与多方开展子基金设立沟通工作,其中包括区域型子基金和行业型子基金,并与成都高新区、德阳、绵阳、宜宾等地达成成立区域型子基金意向。此外,2015年上海支点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国润创投等拟参与设立四川省新材料、智能体育天使投资等行业型子基金。
第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市场松绑加力。2015年,四川省积极推进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开展“先照后证”试点,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等4个市(州)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30项大幅缩减为13项,压缩率90%。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四川省创新采用“3+1”模式,将公章刻制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2014年3月改革启动至2015年10月,该省新增市场主体突破100万家,月增企业1.35万家,是改革前的1.7倍。截至去年10月底,四川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72%;实有注册资本同比增长32.54%。该省新设立市场主体中,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占新设立市场主体总量的93.1%。
第五,强化示范带动,推进形成创新创业核心集聚区。2015年,四川省紧紧抓住作为全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的重大历史机遇,强化跨区域的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和政策共用,依托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德阳高新区等重大创新平台,辐射带动其他区域创新创业形成全域覆盖、全面创新、多点多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成都市启动“创业天府”行动,着力打造“创业之城、圆梦之都”,“双创”成都品牌初步显现,创新驱动成为该市经济发展、城市转型的新引擎。2015年前三季度,成都市新增注册资本总额4836.1亿元,同比增长94.4%;专利申请量48556件,同比增长32.24%,居国内同类城市第二位。绵阳市先后出台20余项创新创业政策,加快推进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落实,搭建79万平方米的孵化大平台,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创业。
第六,以加强督查督导为导向,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15年,四川省坚持把基层“操作手”和政策受众意见作为政策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把督查调研机制作为推进“双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去年12月,四川省政府组成9个督查调研工作组,对该省17个市(州)、57个县(市、区),以及183家企业、37家孵化器等单位和机构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并与科技人员、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返乡农民工、返乡川商等创业代表和基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流座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第七,完善相关政策配套,促进地区均衡发展。2015年,四川省“双创”工作硕果累累,从省政府到相关地市(州),全方位、大力气推动“双创”工作发展。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所限,2015年四川省“双创”工作也遇到一些障碍,成为该省下一阶段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创新创业工作发展不均衡。2015年,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泸州等产业基础良好、科教实力雄厚、政策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有力,创新创业基础好、活力高,推动形成了创新创业核心聚集区。但是,川东北、川南、川西北等区域发展不均衡特点比较明显,创新创业总体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对此,四川省希望,中央在财政扶持、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人才引进以及推动军民融合等方面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各类扶持专项基金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
二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亟待解决。中小微企业作为四川省“双创”重要主体之一,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且部分中小微企业采取民间借贷的方式缓解发展资金难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和经营风险。此外,中小微企业贷款仍以传统保证贷款为主,融资方式单一,未能针对创新创业的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如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纳税信用质押等信贷产品尚未广泛推广,不能全面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根据规划,四川省将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补助、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科学规范引导众筹、P2P等融资渠道发展,为部分缺乏资金而又具有创新力和创意的项目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发展融资电子化、便捷化和多元化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推出一些适应小企业特别是初创型小企业的金融产品。
三是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配套政策不完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受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但现行干部人事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批准工作人员停薪留职、带薪留职,或保留身份、保留岗位、保留人事关系在单位外出从事其他活动;对未经批准在外兼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此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岗位管理、评聘结合管理制度,是否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将直接影响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导致离岗创新创业政策难以落地。
对此,四川省建议,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从制度设计上打破干部人事管理对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的政策壁垒,促进政策操作层面的“无缝衔接”,使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真正落地。
摘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