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称评审改革需要系统推进,改革成败关键在于学术去行政化。此次改革取消了由行政部门统一设置的职称评审考试门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评审自主权。”
英语和计算机不再是“硬杠杠”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经济社会与行业发展需求的变化,一般性、普及性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针对性不强,硬性统一的要求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一刀切”做法使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成为职称评价体系中的“鸡肋”。
有鉴于此,近年来北京、广东、河南、山东、江苏等多地出台政策,为职称评审与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松绑”。例如,2016年11月,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江苏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从2017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该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同时,彻底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2016年12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这两项考试彻底与职称评审松绑。
对此,熊丙奇解释说:“参加职称评审,需要先通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这一做法,早在10多年前就遭遇舆论质疑,被认为是不合理的行政许可。尤其是有的专业岗位,根本用不到多少外语,却也要参加外语考试,这就导致很多评职称者花很多精力准备外语考试,只为通过,最终并没提高外语水平。在这种情形下,外语职称考试无疑是一道由行政部门设置的门槛。而围绕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形成一条包含教材、培训的利益链。”
而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则从中央层面明确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此举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的能力要求下放到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改变了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造成的尴尬局面。
不再以论文多少论英雄
在放开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硬杠杠”后,各地方人社部门进而将改革的矛头对准了职称评审中长期存在的“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拥有世界第一的专利数量,以及世界第二大规模的研究论文数量,但能够成功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却寥寥,而这种“重论文轻技术、重研究轻推广”的现象尤其是在高校、科研院所极为常见。据熊丙奇介绍,以国内高校为例,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科技成果及人才等评价机制还不够合理,特别是过分强调了SCI收录论文的重要性等,导致许多高校教师不够重视技术开发和创新研究。
因此,早在2014年10月,上海市教委就出台了《关于推进上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上海的高校对基础研究人员、应用研究人员、从事技术转移、科研支撑和服务人员、软科学研究人员、艺术创作的研究人员的评价,将采取多元的评价体系。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2015年,广东出台“科技人员职称改革11条”,下放职称评审权评职称不再“唯论文”……
基于多个省份试水的经验基础上,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
而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针对现实职称评审过程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进一步提出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成果形式代替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改革后的职称评审标准更加符合用人需求,评审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认为,“这符合‘以用为本’的人才评价观,用什么样的人才,就要采用什么样的评价方法。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反映了由过去的‘一刀切’人才评价方式向符合不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方式转变,让职称评审制度助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一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没有了“硬条件”职称怎么评才公平
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以及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的做法,无疑都具有进步意义。然而,在人们欣喜之余,不免会有些担心:没有这些“硬条件”,职称评审会不会滋生更多的“人情交易”?
对此,熊丙奇表示,要让评审真正关注参评者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改革由行政力量主导评审的机制,实行学术共同体评价。具体而言,由于职称关注的是参评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就应该从专业角度进行评价,需要采用专业标准。“目前职称评审中关注的考试标准、论文标准,均非专业、学术标准,而是行政标准。比如有的地方评职称时,只要求参评者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和目录,这看重的就是论文是否发表,发表在什么档次的期刊。这种论文评价,显然容易滋生论文交易。”熊丙奇说。
而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则提出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同时提出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
熊丙奇进一步表示:“既保障公平,又符合人才评价规律的职称评审,应该建立学术共同体评价机制,这是我国职称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这也要求,我国在推进职称评审改革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改革。”
此外,吴江表示,职称评审要化繁为简,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减少交叉评价和“多头”评价,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准备资料,减轻人才“被评价”的负担。同时,要避免“一放就乱”,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摘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