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方案提到,“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科研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亿元,发展100家以上多模式、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3-5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创新创业集聚区,汇聚3000名以上专业技术转移人才。”
“与三年前的行动方案相比,新方案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瓶颈和成果转化薄弱环节的发现为抓手,以补齐短板、体质增效为主要措施,着力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强调发挥上海科技资源、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长三角的联动协同。”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对记者表示。
解绑成果转化“细绳子”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多重因素相互扭结相互制约,造成政策落地局部有障碍。虽然上海在“十三五”时期先后发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改25条”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致力于推动该市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不断增强、转化效益逐年提升,但还有一些“细绳子”束缚着科研人员的手脚。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敏表示,总体而言,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日渐完善成型,但从一线人员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法规文件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成果转化,导致不敢为;成果管理和转化服务能力比较弱,导致无力为;技术市场生态还不健全,导致不便为等。
刘群彦坦言,“比如,高校科研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创业过程中,其掌握的专有技术、专利申请等同样是可以转化的科技成果,但国家税收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脱节,这些科技成果无法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办理减税政策,也不能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办理递延纳税政策。再如,由于教育部部属高校直接利用科技成果开展作价投资存在一定问题,通常采用其全资资产公司代表学校作价投资的方式,但资产公司只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进行投后管理,导致其直接向科研人员进行股份奖励存在问题。”
而此次的改革,让不少拥有同样困惑的一线科研人员看到了希望。刘群彦表示,此次《行动方案》强调科技成果的资源禀赋,在启动转化流程之后,纳入无形资产的管理范畴;对没有造成危害及有争议的转化行为,允许对部分转化环节进行追溯性的重新办理。同时,《行动方案》探索将技术转移人才纳入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选拔范畴,会对技术转移服务人才的集聚和行业能级的提升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支持专项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解绑这些束缚手脚的“细绳子”,《行动方案》支持开展相关试点和机制探索,尤其是在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免责机制、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探索性的操作举措。《方案》提到,支持开展相关试点,推动有关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在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合规、相关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对探索性的转化行为不追究决策责任;对因政策变化而造成的程序问题,允许对部分环节重新办理;支持上海交通大学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相关机制探索,在科技成果未有明确转化意向之前,可将其视同科技资源进行管理。
“2020年科技部等九部门提出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刘群彦表示,上海交通大学作为试点单位之一,积极推进赋权试点工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了协调一致的转化工作机制,建立了流程清晰的成果转化制度体系,采用转化前和转化中相结合的赋权方式,实施教师创业“阳光化专项行动”,形成了转化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资产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大的试点成效。2021年上半年,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数十项,完成教师创业项目10余家新设企业,转化数量和金额相比往年同期有了较大的增长幅度,极大激励了广大教师的转化积极性,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此外,《行动方案》强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等。
丰富成果转化主体
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是《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支持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各类合作基地;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强调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
据上海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邵珉介绍,近五年来,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884个,技术转让交易合同金额45.22亿元,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37702亿元,约80%的成果转化项目集中在制造业企业,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并呈现出系统企业由技术引进向技术输出的变化趋势。
此次,《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用好国资收益支持资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创新投入视同于利润等政策。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和各类股权激励试点,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国有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实施细则。探索高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国有资产考核、退出机制。对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出现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且属于容错清单的行为,不做负面评价或进行减责、免责。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