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同志主持召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二次会议,规划办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徐部长在会上通报了有关规划纲要起草工作方案的情况、重大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规划战略研究报告意见反馈情况,并就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已于6月12日和8日分别由温家宝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批示同意。方案规定,规划领导小组将统一领导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具体工作由规划办公室负责,同时成立规划纲要起草组和专家咨询组。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将采取“并行互动、集中工作、定期沟通、科学论证、广泛咨询、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遵循“充分反映战略研究成果、更加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强化编制工作顶层设计、保障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以及体现工作透明性开放性”的原则,以确保按时完成纲要编制。
目前,规划纲要编制总体执笔组成员名单已经报国务院批准,规划办公室将按照纲要起草工作方案,尽快组建队伍,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