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医改征求意见稿)自10月14日公布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医药行业也不例外。
医与药,缺一不可、唇齿相依,请听听业内对于医改和药品零售行业的看法。
行业协会声音——
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会长 赵博文
【观点】
新医改征求意见稿,大家期待已久。个人总体感觉,新医改对医药行业利大于弊,对零售药店而言,则是有利有弊。
首先,医改致力于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客观上刺激医药市场扩容,让老百姓的医药购买力得到提高,这是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保障。但也有几点不利,
一、零售市场的购买力发生转移。新医改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确了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品种,并将之直接覆盖到社区医院、乡镇医院。一旦实现,这些地区零售药品市场的份额就被转移到基础医疗单位。因为零售药店之前的主打品种很多就是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二、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差价由国家补贴。那么,国家是否要补贴药店?否则二者处于完全不同的机制中,全国30多万家药店如何与前者竞争价格?这些药店该怎么办?我个人认为,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是提供医疗服务的,本来不应该设立药房。药店既然可以方便居民购药,为什么不将社保体制对其放开?
三、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基本药物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我觉得这对医药企业有一定影响,既不合理,又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必将打乱药品生产和流通模式,而且很难执行。招标的主体是谁?国家还是各级地方政府?中国面积这么大,全部直接配送要如何做到。如果执行不好,很容易导致权利过于集中,并滋生腐败。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如此,药店的盈利空间可能还会进一步缩小。个人觉得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应从中国国情出发,要允许医药流通环节保留必要的利润空间,而且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更是背离了药品价格必须遵循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基本属性。
【应对】
药店的应对关键还是要解放思想,坚持创新,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第一,要发展连锁经营,进行资源整合,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第二,药店要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要打主动战,要适应和创造多变性的市场需求,根本办法还是进行差异化经营,搞出个性和特色,要增强品牌和深度服务意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什么都卖,什么都低价竞争。第三,要进行产业链的集聚,药店与上下游客户形成互利、多赢的关系。比如与供应商建立战略联盟,与下游多层次的消费客户建立稳定的供购渠道,共同创造和享受零售业的价值。未来的竞争,不是店和店的竞争,而是产业链之间的竞争。第四,药店通过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创新,增收减支,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快速供应机制,改变目前人多效率低的状况。
总体来说,药店要认清形势,主动应对,把压力转变为动力,将挑战转变为机遇。
大连锁企业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子龙
【观点】
对于新医改,整个行业内外都十分关注,这是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的大事。个人感觉,新医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还比较笼统,虽然其在指导思想中也提到十七大提出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四大分开思想,但是如何实现的细则还不够清晰,特别是在药品流通方面给人又回到了计划经济、国家包办的年代的感觉。
说到国家包办,日本的医改也基本上是国家包办。去年我到日本考察的时候,日本医药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就介绍说,日本的医保个人承担10%,国家支付90%,目前日本财政已经负担过重,需要利用市场化手段调整现有的政策。我也了解到,在北欧例如瑞典等高福利国家,政府的负担也很重,都在做一些调整。国外的财政都负担不了,我相信,医改,所有的改革都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中国过去3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证明了这点。
【呼吁】
新医改对药品零售行业的影响很大,比如药品集中配送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基本没有考虑到药店这个行业。虽然药品零售市场只占药品销售市场20%的份额,但其毕竟是一个客观存在行业,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不可能将之省掉。
如果最后的政策依然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做法,对零售药店行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这个行业失去了合法的地位。一直以来,药店一直扮演着撞击虚高药价的角色,也是促进医疗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一个很好的手段。所以在这样的时候,所有的药店都必须通过各自的渠道和方法向政府提出自己的意见。作为行业的一分子,不管规模大小,即使是单体药店,都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非常慎重地对待我们这个行业的意见。
零售药店是医药领域市场经济的一块试金石,这个行业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进去。基层医疗机构不可能把触角伸向所有的领域,其必须与零售药店一起构成相互竞争,补充的关系。零售药店完全按照市场化操作,相信在服务、便利、价格方面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肯定具有一定的优势。
医保不能歧视零售药店,不能因为照顾一个群体的利益而损害另外一个群体。如果零售药店无法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有同样的待遇,容易滋生腐败。
【应对】
药店的方向在于走向差异化竞争,提供各种类型的特色服务,不管结果如何,一定要呼吁药店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消极接受。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柯云峰
【观点】
医改征求意见稿的整体方向很好,虽然当中关于药品的篇幅不大,但如果做到了,也是市民的福音。
我比较关注的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中的产品统一定价、定点生产,并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设立社区医疗服务站直接销售,想法很好,但实施起来恐怕有一定难度。不仅管理很难,营运成本也高,会加重国家负担。我想,既然统一价格(价格统一印在包装盒上),在哪里卖都是一样的。按照“医药分开”的理论,医疗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单位应该分开,前者可以只提供一些急救药品,其余药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交给社会药房经营,否则,医药分开完全没有体现,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也很难降下来。当然,这种做法可以先在大城市推行,在定点单位试行。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
关于新农合,上个月我去参加广东茂名的新农合调研活动,发现农村现在的参保率已经很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过去的就医压力。不过,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仍然存在,我希望政府能够继续加大补助力度,发挥农村药店的作用。
【应对】
在新医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下,零售药店的市场份额肯定会下降,零售行业也会迎来一次洗牌。药店只有拉长自己的产品线,扩大食品、保健品的经营品种,将下降的销售额从其他销售渠道补回来。
目前,虽然广东地区还没有新农合试点药店,但大参林看好农村市场,未来还将继续在农村拓展自己的规模。
单体药店声音——
江苏徐州邳州惠民药房 翟峰
【观点】
希望新医改能够设立一个标准,让够规格和条件的私营药店以及私营诊所都有机会加入新农合系统。否则,开在农村一级市场的药店很难与基层卫生机构内享受药价补贴的药房进行公平竞争。
以我们这边为例,一盒进价10元的药,乡镇医院药房的售价为12元,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报销30%的优惠后只需支付8.6元,这个价格比药店的进价还要低,药店根本无法与之竞争。有一个数据,我们所在的镇上原先有14家药店,自从社区卫生站兴起之后,医院和社区卫生站成了垄断性质的医疗机构,部分基层药店被挤垮了,现在镇上只剩下3家药店。但是老百姓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实惠,一部分药品价格确实是降下来了,但普通的输液费用却由原来的10元涨到了80元,各种小手术的费用上涨幅度达到100%。
我希望新农合、医保能够放开,让更多合法的药店、私营医院和诊所加入进来,否则老百姓很难真正受惠。
【应对】
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单体药店,未来只能考虑加入连锁旗下。之前,我们成立了一个连锁商会,把十多家单体药店集合起来,一起进货,以求获得价格上的优惠。现在我希望能够加盟连锁,但是也很难,很多大连锁还没有进入县一级市场,而且他们更希望全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