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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 国家高新区砥砺奋进
  • 点击数:1465     发布时间:2014-01-17 1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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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3年12月30日

  即将过去的2013年,对于国家高新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高新区又一次站在了改革的新起点。这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高新区提出“把‘高’和‘新’两篇文章做实做好”的新要求。这一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走出中南海,把“课堂”搬到中关村。习近平指出,面向未来,中关村要加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力度,为在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一年,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绘就了新时期国家高新区发展蓝图,“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在105个高新区如火如荼地展开。

  新起点,新目标,新使命。围绕“高”和“新”,国家高新区将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光荣传统,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2013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了解示范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情况。在光谷展示中心,习近平详细观看了光纤通讯、3D打印、生物质能源等创新成果展示。他指出,一个国家只是经济体量大,还不能代表强。我们是一个大国,在科技创新上要有自己的东西。一定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培养和吸引人才,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2013年8月29日,习近平在大连高新区考察时,观看了虚拟五轴爬行机器人、车用氢燃料电池系统等代表性高技术产品。他指出,高新区是科技的集聚地,也是创新的孵化器。看一个高新区是不是有竞争力、发展潜力大不大,关键是看能不能把“高”和“新”两篇文章做实做好。高新区要择优引入企业和项目,不能装进篮子都是“菜”。他希望高新区抓好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配置组合,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落实到具体行业、具体产业、具体产品上。

  201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举行了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第九次集体学习。

  中央领导对高新区密集调研,并在国家高新区举行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这在高新区的发展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而在此前,2013年1月,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要努力实现“四个提升”、完成九大任务;2013年3月,科技部又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的内涵、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2013年,对于国家高新区,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围绕“高”和“新”,国家高新区正阔步前行。

  实施创新驱动不能等待观望懈怠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是党中央综合分析国内外大势、立足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从全球范围看,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带动了关键技术交叉融合、群体跃进,变革突破的能量正在不断积累。即将出现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机会稍纵即逝,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不能等待、不能观望、不能懈怠

  习近平强调,从国内看,创新驱动是形势所迫。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科技实力迈上了一个新的大台阶。同时,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物质资源必然越用越少,而科技和人才却会越用越多。我们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必须及早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把科技创新的潜力更好地释放出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作用。

  习近平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习近平就此提出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二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三是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四是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是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最后,习近平指出,面向未来,中关村要加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力度,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为在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二五”实现“四个提升”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支撑、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2013年1月,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国家高新区要承担重任、抢抓机遇;要抓住时机尽快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成长,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核心作用。”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杨跃承表示。

  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步入攻坚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在技术体系、产业形态、竞争格局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科技创新和技术创业的发展路径、组织模式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为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要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与要素,增强原始创新的能力与意识,建成一批处于世界前沿水平的研发基地,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引进超过30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在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取得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成果。

  二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培育一批新的产业业态,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园区的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占有较大比重,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和升级,产业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其中,培育形成15个左右规模超过1000亿元,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三是引领辐射力的提升。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聚集。在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产业组织创新活跃,产业技术联盟取得较大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社会和谐发展。对区域经济形成较大支撑,辐射带动周边园区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是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能够充分聚集并配置国际化高端要素资源,基本形成国际一流的文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产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

  为实现“四个提升”目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九大任务: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据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完善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巩固人才高地优势,努力打造人才特区;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提高园区国际化水平;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园区特色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和谐发展。

  加快“三类园区”建设

  2013年3月,科技部印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努力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的核心载体作用,以更强大的创新能力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是未来10年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未来10年,国家高新区将进入‘创新驱动,战略提升’阶段。”杨跃承表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发布,使未来10年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有保障、路径更加清楚、抓手更加得力。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五大发展目标,即通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等“三类园区”的建设,通过“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实施,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加强、先进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通过实施进一步探索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等六项重点任务,促进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方案的完成。

  加快“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建设,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性创新极和新兴产业策源地;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强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探索,率先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强化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创新资源的集聚,构建创新网络,发展创新经济,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开展“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引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重点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实现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集聚,每个国家高新区形成一个或若干个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人才为主体,以知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创新组织网络、商业模式和创新文化为依托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整合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科技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与产业互动,培育科技服务新兴业态,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政策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进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3个示范区积极推动股权激励、股权代办等试点工作,尤其是中关村示范区加强“1+6”政策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009-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复建设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在示范区内实施股权激励、科技金融改革等政策试点。2010年年底,国务院同意中关村示范区实施“1+6”先行先试政策。“1”是指搭建中关村创新平台,“6”是指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股权激励改革试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和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项税收试点、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和建设统一监督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2月,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和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项税收试点推广到武汉东湖示范区、上海张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

  根据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的要求,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进行了总结和研究,经报国务院批准,将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试点推广到全国;将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从中关村示范区扩大到武汉东湖示范区、上海张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同时,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领域范围、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税收优惠、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股东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可最长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等四项新政策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创新政策体系。

  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特别是中关村示范区“1+6”政策实践看,政策试点效果良好。一是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有效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三是打破了按行政系统配置资源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和多方协同的创新机制。

  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3年11月8日,第十届国家高新区主任联席会在武汉召开。105家国家高新区主要负责人齐聚东湖之滨,联合发表了《国家高新区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同宣言》。会上,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对国家高新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聚集科技创新资源的生态环境,努力提升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积极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动力机制,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政策措施;主动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动高新区成为技术转移、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以及科技金融体系完善的区域。

  第二,努力提高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增加产业竞争力。国家高新区作为区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核心载体,要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高新区又“高”又“新”两篇文章。在新的发展时期,每个国家高新区要围绕自身资源禀赋,围绕1-2个产业链细分领域重点突破,力争培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第三,以国际化视野审视国家高新区发展,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确定高新区新的战略目标。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科技园区;紧紧把握全球科技创新新动向,瞄准新的技术和新的原创性产业进行突破;大力推动企业进行国际创新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有效整合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大力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第四,要发挥好国家高新区的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国家高新区要关注科技经济的协调发展,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与城市化建设协调推进,建立区域科技和产业合作机制,加强高新区和周边区域的产业关联与融合,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105家国家高新区代表共同发表的《国家高新区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同宣言》提出,创新驱动从国家高新区开始。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时代赋予国家高新区的神圣使命,是党和人民寄予的重托。国家高新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勇于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面对变革、机遇和挑战,不等待、不观望、不懈怠,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先锋,面向“四化同步”、“五位一体”的时代目标全力发挥好国家高新区的引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共同宣言》倡导,要“发扬国家高新区敢为天下先的光荣传统,率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又‘高’又‘新’的目标,迈向新征程,实现新跨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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