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倍受市民关注的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来自我市机关、企业、学校及社会各界28名听代表及10名旁听代表参与了此次价格调整听证。其中,有20名代表原则同意调价幅度最小的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气上调0.17元/立方米,如该方案实行,宜宾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调整为1.57元/立方米。
调整之因:新建天然气储气设施产生巨额财务负担
为何对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宜宾市天然气公司代表称,原因在于因新建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产生了巨额的财务负担,目前正常运营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已无力偿还项目还本付息及高额的运行成本。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宜宾市缺乏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无法保障市民生活用气的正常供应,CNG加气长期排长队,直接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和出行。为保障城市燃气的正常供应,解决我市天然气用气调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委托市天然气公司通过企业自筹、银行借贷等方式,在南广镇互相村新建20万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通过各方努力2007年11月19日,该项目一期10万立方米及整个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顺利投入试运行。
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的成功投运,极大地缓解了我市高峰时期民用、CNG、各公共场所用气紧张、困难的问题,保障了城市燃气的正常供应。但因建储气设施,市天然气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截止2008年2月,宜宾市天然气公司为天然气储气设施投入建设资金、运行费用9759.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680.00万元,职工集资款2104.50万元,企业自筹2054.90万元,尚有部份余款未支付给施工单位。
目前,市天然气公司已将所有积累、职工集资及运转资金全部投入储气设施项目的建设中,为此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因天然气销售价格受国家宏观调控和政府指导,同时,公司还承担了约5%的管网输差,一直处于微利经营状态,已无资金来源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及维持储气设施的正常运行。之前,因考虑到“5.12”汶川大地震及北京奥运会等因素,为了避免加重市民在此期间的生活负担,保障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因此前期未向政府及消费者提请调增城市燃气的销售价格。宜宾市天然气公司的财务早已告急,如无资金解决储气设施项目建设带来的资金问题,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甚至出现难以维持的局面。
在此基础上,市天然气公司向市物价局作出了关于宜宾市城区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投资运营成本费)价格调整的请示。
调整方案:三个方案供代表讨论
天然气作为日常清洁能源,其使用成本远远低于煤炭、石油液化气等。目前,宜宾市民用气销售价格为1.43元/立方米,商业2.08元/立方米,工业1.74元/立方米,CNG2.7元/立方米(其中0.52元由政府直接收取作为专项能源调整资金)。
宜宾市华强专业审计机构对我市天然气储气一期工程运营成本的测算,后经市物价局“宜市价成审[2008]06号”审查核定,我市天然气储气设施运营成本为1599.43万元/年(含银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单位成本为0.185元/立方米。2007年,我市各类天然气累计销售达8630万立方米,其中民用2782万立方米,工业3221万立方米,商业776立方米,CNG1851万立方米(其中公交车约800.7万立方米),在此基础上,市天然气公司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三个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平均调增——我市工业、商业、CNG、民用共同承担天然气储气设施运行费用。如按该方案执行,调整后的居民、工业、商业单位用气价格将分别为1.615元、1.925元、2.265元每立方米,调增幅度分别为12.94%、10.63%、8.89%;
方案二:按年收入比例分担增加的成本——对民用、工业适当优惠,调整方案为从CNG能源调节资金中提取0.2元/立方米,商业调增0.25元/立方米,民用调增0.16元/立方米,工业调增0.18元/立方米。调整后的居民、工业、商业单位用气价格将分别为1.59元、1.92元、2.33元每立方米,调增幅度分别为11.19%、10.34%、12.02%
方案三:通过适当延长还贷期降低调增成本——将还贷期由7年延长为8年,平均增加成为为0.17元/立方米,考虑优惠居民生活用气。调整后的居民、工业、商业单位用气价格将分别为1.57元(优惠后价格)、1.91元、2.29元每立方米,调增幅度分别为9.79%、9.77%、10.10%。
经调查,现宜宾市每户居民月平均用天然气量为25立方米,费用支出约为36元/月。调增天然气价格后,宜宾市每户居民每月将增加4元左右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