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用卫星出口抢占先机
美国商用通信卫星制造商曾一度垄断全球市场。然而,10年前出于所谓“国家安全”考虑而颁布的出口管制条例重创了美国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美国国会众议院4月上旬召开了系列听证会,考虑修改这一限令,以重振卫星出口。
据《纽约时报》报道,这一举措堪称“零成本”,无需耗费纳税人的数十亿美元。而美国劳工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与卫星工业直接相关的岗位就有25万个。商用卫星产业的再次兴起也将大大改善美国国内的就业形势。
自美国1964年将第一颗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送上太空以来,卫星制造与出口迅速壮大。截至20世纪末,美国公司全球卫星市场占有率近90%。据美国卫星工业协会统计,全球卫星工业自2002年以来稳定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11.5%,2007年产值总计1230亿美元。
然而,美国两大卫星制造商休斯航天通信公司和劳拉航天通信公司1998年初遭人指责向他国出售商用及军用设备,在美国国内激起轩然大波。其时掌控国会的共和党人于当年9月警告说,卫星出口可能导致秘密材料与信息泄露。一个月后,他们通过了一项议案,要求把商业卫星列入武器范围,严格许可证制度,并赋予国会出口监督权。因“拉链门”面临弹劾危机的克林顿被迫签署了这项议案,并使之成为了法律。
管制条例实施不久便给美国制造商带来重大打击:1999年美国卫星出口额较1998年骤降40%。波音公司失去了一笔价值4.5亿美元的订单,加拿大公司退出了4个项目的合作。自管制条例1999年生效至今,美国卫星制造商全球市场占有率已从90%跌至50%左右,与卫星出口管制条例生效前形成了鲜明对比。
由于管制条例把卫星出口等同于国际武器贸易,美国卫星制造商前后共需要申请6道许可证。根据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去年提供的数据,许可证审批平均每年给美国卫星工业增添5000万美元的成本,从而使年收入的损失最多达6亿美元。
卫星出口管制还导致美国对外贸易逆差。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美国高技术产品出口2003年首次出现贸易逆差。这一年,美国卫星出口额仅为2.15亿美元,远不及1998年的10.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