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2011年04月30日17:51 瞭望
在专家眼中,为与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国政府正逐渐从管制型政府变为服务型政府,而行政管理也正向着公共行政及公共管理的方向快速变迁。
与之前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服务型政府最大的区别,在于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时,有着与传统的权力行政不同的模式和特点。
目前的社会管理,虽然还突出了政府主导的行为特点,但现实中,政府以外的管理主体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治理越来越体现为自治性、互动性、回应性、多元性、灵活性等特点。尤其是中介组织这种公共管理主体,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开始具有了独特地位和作用。
所谓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受政府的委托成立,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鉴定、公证等功能,实施社会性、技术性、执行性、服务性行为的机构或社会组织。
这种中介组织,不仅仅是指市场中介机构,而是指所有介于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并起着为社会管理提供服务、沟通、监督作用的社会组织。
中介组织的这些性质和特征,使其在中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中,不但力量和作用越来越凸显,而且在为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由于中国的中介组织起步晚,还受传统体制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其发展还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生活的需要。这显然与当前政府职能处于转变过程中的形势不相配套,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还亟待解决,比如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也不尽健全,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中介组织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等等。
近年来,一些中介组织为了获取利益,不断违背职业道德,并参与到腐败当中,而且领域和方式多种多样。在重大基建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备案、专项资金配置、信贷、官员考核升迁等,以及医疗领域、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地价评估、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均晃动着中介组织的身影。
如何让中介组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职业准则规范运作,还需要制定更为明确细致、更具可操作性的行规行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更规范更有质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在这方面都有深刻的认识,在实践方面也取得了不少进展。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除了规范自身权力运作外,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培育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已成必然。而让中介组织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更是成为了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文/李松)
《瞭望》文章:调查说明
调查机构: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
调查时间:2011年4月1日至12日
有效样本量:3206
调查范围:北京、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上海、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城市市区
抽样误差:95%置信度下抽样误差±1.7%
样本构成:男性55.5%,女性44.5%;20~29岁23.7%,30~39岁24.6%,40~49岁20.5%,50~59岁18.0%,60岁及以上13.2%;初中以下5.5%,初中16.0%,高中/中专29.6%,大专25.5%,本科21.0%,硕士及以上2.4%
中介组织信任危机
在当前中国反腐斗争严峻的形势下,对中介组织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已成为一项不可回避的紧迫任务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市场社会的一种自主协调机制,中介组织承担着越来越多由政府部门下移的服务、公证、沟通、监督等社会职能,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中介组织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中参与和引发的行贿、洗钱、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也呈剧增趋势,严重损害了中介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为了解当前中介组织的公信力状况,《瞭望》新闻周刊联合国内专业民意研究机构——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于4月1日至12日,采用系统抽样方法对3206名年龄在20岁以上的居民进行了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
本次调查覆盖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和中南六大区域,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上海、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等16个大中型城市市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中介组织信任度的总体评价较低,处于“不太信任”状态。过半数公众认为,近年来中介组织腐败现象严重,主要根源在于中介组织行业门槛低、审批准入把关不严以及监管不力等等。
多种迹象表明,中介组织已进入高层反腐视线。2月5日,新华社发布消息说,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
此前的1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说,要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
沦为新的社会腐败主体
“我在北京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了跑各个部委项目或者审批的事情。”南方某省一位市级驻京办主任告诉本刊记者。
“目前有些中介组织,就专门帮地方来的人跑项目。比如一笔100万的拨款,对方帮你跑下来,就按一定比例提成。”据这位驻京办主任私下透露,“这些中介组织的负责人,有些就曾在部委工作。”
这位驻京办主任还说,自己曾经也让中介组织帮助弄到了两个项目,发现有些相关部门和中介组织之间有“合谋”迹象。
而事实上,这仅是部分中介组织腐败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中介组织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中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案件也呈剧增趋势。尤其在一些重大腐败案件中,中介组织甚至直接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不久前,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查获的一起重大资产处置行贿案件中,14名行贿人中有多达10人属于中介从业人员,而且所属中介行业的专业性特别强,其中拍卖机构从业人员5件5人,评估机构从业人员2件2人,律师从业人员3件3人。
2009年2月27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法院认定,蒋勇通过情人唐薇开的中介公司,共同收受数家房地产开发商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615万余元,另外蒋勇单独受贿181万多元。
2006年,厦门市五缘湾景区拆迁改造工程完成后,审计部门审计拆迁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项目存在高套标准、多支付补偿款问题。调查人员发现,项目中一条排污沟被厦门至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达1300万元。而经公安部门委托另一家评估组织重新评估仅为286万元。
从以往案例分析,中介组织参与的腐败行为,除涉及行贿、洗钱、参与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股东和欺诈消费者之外,有些还干着唯利是图的造假勾当,范围涉及重大工程投资建设、土地转让评估、贷款抵押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公司上市及年度财务审计等诸多领域。
“有些中介组织为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提供虚假鉴证,进行技术协助。”北京一家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向本刊记者透露,“一些评估、鉴定、拍卖机构,还与律师、法官内外勾结,在打官司中大肆弄虚作假。”
2009年中国社科院公布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报告称,在中国商业贿赂、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日益严重的贿赂腐败链条中,中介组织的影子越来越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状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本次调查数据也显示,五成以上受访者认为,近年来中介组织腐败现象严重。其中,认为“非常严重”的占18.0%,认为“比较严重”的占33.9%,还有35.3%的受访者表示“说不好”。
本次调查中,当问及“目前中介组织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时,有39.5%的受访者认为“提供服务结果与承诺不符”,38.5%的人认为存在“权钱交易”,超过36%的人认为“出具假证明”和“违规违法经营”,还有32.3%的人认为存在“暗箱操作”,以及存在“虚假验资、审计”、“评估资产不实”等问题。
“中介组织的腐败行为,不但腐蚀了大量政府官员,而且他们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还影响政府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质量,甚至导致政府部门决策失误,直接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安全生产隐患、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的发生。”南开大学齐善鸿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
同样,当前一些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也给公众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和伤害。譬如,不久前,杨先生想换一套大房子,就找到一家房产中介登记卖房并协商卖价180万元。杨先生与房产中介签订委托卖房包销协议后,把房产证交给房产中介,中介先预支50%的房屋订金,剩余房款待两个月房子卖出后再另行支付。
两个月后,房产中介告诉杨先生,说那套房屋已卖掉,可来取余款。到了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说可代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杨先生便与他们再签订了一份《全权委托公证》协议,并取走了90万元剩余款。后来杨先生不经意从其他渠道得知,自己那套房最后成交价高达210万元。
“对于被中介组织欺诈的投诉,消费者协会能起到协调、沟通,或协助消费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为消费者维权的作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近年来,这种投诉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中介、留学中介、婚姻介绍所、职业介绍所等民生领域。”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15个被测评行业几乎均被投诉过。其中,公众对房地产中介的投诉率最高,为13.8%,明显高于其他中介组织。在调查中有5.7%的被访者有被中介组织欺骗的经历,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烦恼。其中,39.7%的被骗人不得不“到相关部门投诉、协商处理”,29.3%的人不得不打官司“诉诸法律”,更有13.3%的人“自认倒霉,今后注意小心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