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将依托国家高新区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
本报记者 霍鑫报道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1年9月12日
日前,科技部发布《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将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并启动科技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该实施方案称,将以加速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主线,围绕提升国家高新区科学发展水平和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加强与产业互动,培育科技服务新兴业态,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这是继今年7月《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发布以后,科技部发布的又一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
7月初,几乎与《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同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次用‘火炬工作’替代以往‘火炬计划工作’的说法,明晰地提出了火炬工作的基本内涵,可以看作是落实‘十二五’科技规划关于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境内容的具体举措。”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赵明鹏介绍说,“十二五”期间,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办法,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并以这“两项工程”在国家高新区的试点和示范为重点,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现“十二五”科技规划中关于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境的战略构想。
国家高新区要实现转型发展
“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优化国家高新区战略布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方面,“十二五”科技规划提出了上述要求。
相应的,《指导意见》把提升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的指导。
赵明鹏指出,高新区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科技经济结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引擎和示范。当前,国家高新区必须实现转型发展,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内涵建设使科技要素更好地和其他生产要素紧密结合。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结合地方区域特点、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高新区的战略布局;强化国家高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各类园区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产业集群、科技金融、技术市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等工作,为国家高新区新时期的创新发展做出示范;加强对新升级国家高新区的指导,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帮助其明晰发展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创新服务功能;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国家高新区与世界先进科技园区之间的密切联系,设立国际化促进机构,增强国家高新区整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提升园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高新区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各种科技要素和生产要素的集成,这些要素的集成能够催生出战略性新兴产业。”赵明鹏表示,将在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选择确定1-2个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加大政府配置资源的力度,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创新组织方式,使国家高新区真正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
扶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高新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最重要的载体,在以高新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为代表的空间载体维度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载体还包括产业形态载体,产业集群就是最重要的代表。”赵明鹏说。
《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根据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和产业基础,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实现科学布局和有序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指出,要以国家高新区为重点,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吸引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不断强化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的目标是,每年开展一批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经过3-5年的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若干国际先进型和国内领先型产业集群,培育20个以上年销售过千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年销售过500亿元的产业集群,带动地方建设100个以上年销售过200亿元的省级产业集群,成为区域支柱产业。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通过制定集群发展规划、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集群形成和发展、加强集群品牌建设、提高国际化水平等促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目前,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已经展开,首批拟组织实施试点20家左右,试点将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方面获得更多的政策倾斜。
努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十二五”科技规划要求,把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律,把科研攻关与市场开发紧密结合,推动技术与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引导资本市场和社会投资更加重视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我国创新创业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和国际化服务的市场环境。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与市场对接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发展一支高水平的科技中介专业队伍。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咨询、评估、经纪、推介、交易等工作。
对此,《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指出,要在科技服务体系试点地区培育成长不少于100家的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带动不少于1000家科技服务机构向试点地区集聚;在试点地区围绕基础条件、综合服务、工程化开发等科技服务,新建100个左右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根据试点地区科技服务发展方向的不同,推动建设10家左右科技服务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00支科技服务创新团队和100名科技服务领军人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支撑科技服务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推动不少于1000项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和重点项目转化落地,带动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到“十二五”末突破8000亿元;建成20家左右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功能完善、示范效应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集聚区,实现集聚区的科技服务业产值占GDP比例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即“一个行动、两项工程”。这三项工作互相渗透、紧密联系,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依托国家高新区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又包涵了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内容。
赵明鹏表示,作为直接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政策工具,“十二五”期间,火炬工作最根本的是要突出改革的思想,围绕“深化改革,凝聚资源,需求导向,重点突破”的十六字方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为手段和途径来开展工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境的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