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畜牧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制造业)之外的行业。它包括了交通、通讯、金融、商业、科教、文艺、医疗、房地产、政府部门,还有旅游、餐饮、娱乐、家政、中介等等,它几乎无所不包。积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对于我国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扩大就业,至关重要。
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化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加快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劳动就业、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人民生活都有着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用现代化的标准衡量,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总量不足,比重过低。2001年,我国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和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分别只有33.6%和27.7%,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二,内部结构落后,传统服务业比重过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和不足。第三,服务领域狭小,服务水平不高,多数服务领域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服务品种少,手段落后。因此,必须加快服务业的发展,特别应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发展金融、物流、旅游、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保健和体育事业;还要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积极发展家政服务、托老托幼、生活护理、社区保安、保洁绿化等社区服务业。这些对于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四大原因
一是发展阶段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人民的温饱,缓解物质产品的供求短缺,所以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契机姗姗来迟。二是思想观念陈旧。服务业长期被当作非生产领域看待,重生产、轻服务的思想观念在计划经济时代一直占着统治地位,发展服务业的社会氛围迟迟未能形成。三是体制改革滞后。在我国,一些适应市场化经营的领域,长期被当作纯公益性或福利性的社会事业,政事不分、企事不分、产业化低,大多数行业垄断严重,开放程度不高,市场竞争不充分。四是发展空间小。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低,城镇规模和结构不合理,服务业大发展的承载体条件不完善。
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在主要工农产品进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必将更多地依靠服务业的带动,这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目前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如旅游、教育、信息服务等行业都是属于服务性的领域。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根本途径。目前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吸收就业的基本渠道,90年代以来,服务业新增就业7160万人,其中6680万是新增劳动力,480万是其它产业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服务业吸收劳动力的比例是同期工业和建筑业总和的2.8倍,尽管如此,目前我国服务业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就业空间。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创造幸福生活的需要。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城乡居民对教育、文化、旅游、医疗保健、金融投资以及改善住房、出行条件等生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只有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大力发展服务业,要加快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步伐。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改革体制、扩大开放、调整政策、制定法律等多方面入手,为服务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要扩大开放,履行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顺应全球化背景下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趋势,在引进外国投资的同时,实行“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服务领域的国际合作与竞争。二是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对垄断行业和体制的改革力度,鼓励正当竞争,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服务业的投资和发展。三是推进市场化,合理划分服务业中的竞争性和公益性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行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政府主要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扶持公益行业发展,把竞争性行业推向市场。四是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快制定和完善维护服务业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对行业标准、服务范围、价格收费、产权管理、监督管理、奖惩办法、职业道德、纠纷仲裁等,作出合理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