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北京鼎升力创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集智达工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5年12月20日下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初字第6975号判决书》。判决:北京鼎升力创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集智达工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自判决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泓格公司七万元人民币。该判决下达后30日之内双方均未上诉,已经生效。这是社会法制的胜利,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为防止市场上仍有欺骗用户的假冒产品,泓格公司严正劝告这些不法之徒,立即停止这种侵犯泓格品牌权、坑害用户的违法行为,必要时仍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捍卫用户的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用户认清真伪,从泓格的正规经销商渠道进货,以确保买到有质量保证的真正的泓格产品,使自己的维修服务等权益得到确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