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公司先后为35家石化企业400多个项目和装置有关设备及材料组织招标近2000次,实现招标采购金额65.34亿元,节约采购金额7.27亿元,平均节资率约11.1%。今年1至10月招标项目88个,组织招标793次,完成招标采购金额25.38亿元,节约资金2.76亿元,节资率为9.8%。
以上是记者从11月24日召开的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交流会上了解到的信息。除了为企业节约采购资金,确保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外,中国石化还通过加强招标过程中的效能监察工作,使物资采购真正成为阳光工程,促进了物资采购工作的廉政建设。
据了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贯彻实施的深入,中国石化各分(子)公司对招标采购的认识不断提高,不断加强招标采购的管理、指导,不断规范招标程序,完善评标办法,目前招标采购已呈现出由单机设备发展到成套设备招标、由单一企业发展到企业打捆招标、由建设单位物资发展到工程总承包单位物资招标的发展新趋势。
“十一五”期间,中国石化将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物资采购工作任重而道远。中国石化将进一步提高对物资招标采购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开拓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新局面。首先增强依法招标观念,严格执行《中国石化重要物资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根据招标采购目录的规模和标准,属于应招标采购范围的,都将执行招标采购。其次规范执行招标采购规模范围、招标程序、评标办法、评标专家管理以及招标代理服务,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再次做好抵免税工作,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政策,技术改造项目中国产设备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采购,可抵免项目投产后企业新增所得税,抵免额度为招标额度的40%,各企业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最后,招标采购全过程要实施效能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实现阳光采购。
会议还对扬子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物资装备部等1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石油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