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本报记者在一个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听到一位专家提出过“缓解资源约束压力要让价格起作用”的观点,当时大家围绕如何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实现资源价格市场化、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让价格起作用”一语,总是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里,呈现出特定的内涵。当前阶段,推进资源价格改革,既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举措,更是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回首来路,我们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价格改革的不断推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做出了积极贡献,对调节供求、优化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客观地讲,我国价格形成机制也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仍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资源性产品价格构成不尽合理”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在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凸显。
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目前来看,我们既要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又要从通常的经济增长转变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这就必须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而价格机制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水平,不仅可以促使消费者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而且可以刺激经营者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资源价格的变动,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这决定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与此同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市场体系健全,并且还需要财税政策的配合支持。所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须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配套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选择改革出台时机,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循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就能从此次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中,解读出不少深义:
——从时机选择上看,5月份我国CPI涨幅回落,价格上涨预期压力趋缓,再加上不断释放的政策滞后效应,在这样的时点上调整成品油和电力价格,体现出我们既科学研判长期宏观形势、又着力缓解即期供求矛盾的“远近结合”。
——从配套措施上看,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采取了财政补贴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实际上,资源性价格改革远非一日之功,不能一步到位,而是应当在“渐进式改革”的视角下,多策并举,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从区别对待上看,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川陕甘三省受灾地区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这表明,我们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过程中,正在统筹协调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这样的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正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充要条件之一。
( 摘自 1684期 中国经济导报 )